[公告] 板務相關問題討論區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國哥)   2014-09-19 00:36:44
本文依板規6、10內文設置
6.板務討論
 6-1.本板容許使用者對於板務有所建議、疑問、質疑,禁止在板上發文討論
請利用至底板務討論文建議,或寫信給板主,統一在板務討論文張貼討論。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劣退
 6-2.板務討論文定案事項,移至精華區後刪除,以維持板務討論文整潔。
定案後仍覺不滿意者,請依公投規定,要求公投。
10.公投制度
10-1.任何板務問題,請先板務討論區建議。建議之後板主群討論後定案。不滿意定案
結果,請依置底文格式自行編寫投票說明與項目,提供板主發動投票。板主得在
不刪除說明與項目的情況下,增加內容平衡投票引導情況。
頻率為每月一次,合併執行。
相同提案半年內不得再度提出。管理方向在板主當選後半年內不得提出。
所有提案需經過上級單位(群組長)同意後,方得執行。
10-2.包括公投制內外的所有投票,下限為100人。不足額投票則是維持原案,
或是由板主自行決定。
DSLR板友對於板務有意見者,請在本文推噓文討論。
作者: F35B   2014-09-19 00:50:00
我覺得可以考慮把3-4連續噓文拿掉或是放寬,雖然我自己本身被噓也是感覺不怎麼好,但既然ptt有這個功能,又言論自由,那倒不如就別去管太多。那如果牽涉到人身攻擊確鑿,二造法院見走司法而已。像本版目前有噓文的一些限制,但也無法斷絕刻意的人身攻擊,所以限制噓文實質上不但容易讓人犯板規,對於討論好像也沒什幫助。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4-09-19 01:47:00
同意 推噓只是表達贊同與否而已 哪有不能連續的道理
作者: kx7613120 (羅東尼大木)   2014-09-19 01:51:00
小弟也是覺得連續噓文這個能拿掉,我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而且有些文章真的是很欠噓,這條板規反而變成他們的一個保護工具,所以我贊成廢除3-4!
作者: BI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4-09-19 08:31:00
贊成廢除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4-09-19 09:16:00
就不要噓就好了,又不是什麼難事
作者: mofox (foxx)   2014-09-19 11:06:00
贊成廢除
作者: pdca (標準化管理模式)   2014-09-19 14:53:00
其實板主可以將噓文功能取消...若開噓文,就不需要這條規定現在ptt板主可以刪除文章推噓文,其實要判定有無違規不困難
作者: ejywar (四乃森蒼紫)   2014-09-19 15:06:00
其實版規會訂定這點怕的是來鬧版的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4-09-19 16:07:00
取消噓文亦可,現在DSLR板已與昔日不可同語
作者: sat800g (IN)   2014-09-19 20:01:00
贊成廢除,鬧板有管理鬧板的做法
作者: JosephChen (╭(〞▽〝)╭(〞▽〝)╯)   2014-09-19 20:43:00
若違反版規,即使是用推文的也該處理若不違反版規,既然已開放噓文,就沒理由以此為由處理
作者: AlexKo (Ko)   2014-09-19 23:12:00
推s攻擊。以開闊心胸去面對替代家父長式管理才是成熟的心態。鬧版自然有鬧版的版規管理,不應再以此種地雷條款做出多餘拘束。有一段被s覆蓋掉了,變得沒頭沒尾,臨時拿不同app不習慣,總之大意約莫如此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4-09-20 19:02:00
很多路上後車撞前車的到做鑑定報告的時候也說地雷條款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國哥)   2014-09-22 12:57:00
另外想問版友們 月經文有哪些題目XD 我想直接把問題跟答案寫在範本裡
作者: badXman (壞X人)   2014-09-22 20:53:00
日經文 XX旅行相機鏡頭一問
作者: RoCkyBRIGHT (布萊特)   2014-09-23 08:41:00
KIT竟接下來要買哪顆合適
作者: NewTypeNeo (北大三國哥)   2014-10-04 23:42:00
恩恩 這兩天會連同另一個議題一併公告處理方式
作者: bennylie (LBN)   2013-01-30 19:25:00
100D+1,你可以告訴我除了自拍跟WiFi)那個主題是70D能而100D不能的嗎?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3-03-23 13:04:00
拍風景你需要的是腳架..
作者: bennylie (LBN)   2013-06-11 08:50:00
作品文越來越多不符規定了,內文先不管,標提就很多違規了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6 19:38:00
最近版友在討論高階DC是否能放在這邊,我覺得版規定位部分可以略作修改,不要使用"比較需求"這個詞,改成"相互比較"是否比較恰當?或者說改以片幅如大於1英吋或手動功能足夠的就可po文?不然像RX1這種器材真的很尷尬,售價根本不可能是一般DC族群會考慮的,而且我a了一下舊文,根本沒有人在意它是DC卻PO在這裡
作者: ryu057 (Joe)   2013-08-06 20:36:00
買leica q的人要是發去dc版也會被當異類吧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6 21:13:00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到被當異類,但相對討論性在那邊就會比較少就是了
作者: ryu057 (Joe)   2013-08-06 23:17:00
但依照現行板規來看,LEICA Q的使用心得文會是違反板規吧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7 00:25:00
所以才建議看要不要加其他但書阿,不然沒道理之前RX1一堆人討論得那麼開心,現在LEICA Q和RX10M2卻不准
作者: ryu057 (Joe)   2013-08-07 00:57:00
那想建議修改版規的話該怎麼做呢?希望能討論LEICA Q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7 01:11:00
我個人認為可以改由片幅為基準例如ㄧ吋,另外可以再加上一些條件,例如手動功能或官方售價等條件啦
作者: RoCkyBRIGHT (布萊特)   2013-08-07 11:22:00
那PEANTAX Q ....還有FZ1000 ....遇到降價的時候,我們該...全部回歸PHOTO版怎麼樣?反正底片的也會越界
作者: PanaLX100 (隨身機皇)   2013-08-20 23:15:00
希望能直接討論Leica Q
作者: liupipi ( )   2013-07-21 08:45:00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3-04-10 15:32:00
結果連續噓文還是不放寬
作者: hung0724 (三頭)   2013-04-23 20:31:00
夏天都快到了 板標還沒換耶XD
作者: kuka001 (kuka)   2013-09-08 16:19:00
evans. RacçrXfrE Rxcffxg
作者: blue09   2013-06-14 17:25:00
板標該換了...
作者: Zerooflive (須藤)   2013-06-18 01:12:00
我也覺得版標好久了
作者: jeffc815731 (meow)   2014-10-27 20:22:00
最近很多問題問得到答案馬上自刪都沒地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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