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要求退出港人涉嫌偷渡案的律師增至5人 特首仍稱中國處理「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9-15 22:29:27
被要求退出港人涉嫌偷渡案的律師增至5人 特首仍稱中國處理「非常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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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因為涉嫌觸犯偷越國(邊)境罪的12名港人,至今已被深圳刑事拘留24天,但港人家屬委派
的律師仍未能與當事人會面,不少已獲「官派律師」,昨天更有再多兩名家屬委託的律師
被當局要求退出案件,令被要求退出的律師增至至少五人。
在有關港人未必能得到應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明,12人涉嫌觸犯中
國內地的偷越國(邊)境罪,由內地處理「非常恰當」。不過,有份協助12名港人家屬的
民主黨議員塗謹申指出,有關港人既在港有案在身,港府應按慣例要求中國內地把疑犯送
回香港審理,否則會令人質疑港府是想借內地去審判涉案人士在香港的行為。
在12名港人被扣多日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14日)在網上發表題為《處理跨境犯罪的原
則》的文章,首次公布12人在港所犯罪行,稱12人在香港涉嫌與7宗案件有關,當中只有
一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有關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刑事條例》
中有關無牌管有彈藥罪而被警方拘捕後獲準保釋候查;另外十人分別因涉嫌製造或管有爆
炸品、縱火、串謀傷人、暴動、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嚴重罪
行獲法庭保釋候審;最後一人則因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而被警方通緝。
同日,再有最少兩名受港人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被所屬地方的司法局要求退出辦理案件,
其中一個是盧思位,他上午被成都市司法局約談,要求他退出為港人辯護。在追問下獲悉
,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已接獲司法部通知,要求司法局做好管控律師的工作,除要求他退出
案件外,亦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以及進行維權行動。
當局向他指出,在未獲通知可與當事人會見前,又或當事人表明不會會見的情況下,他不
要再到深圳的看守所,也不要接受傳媒訪問。
盧思位估計,當局會向被拘留的港人施壓,撰寫聲明書,表明不接受家屬委託的律師。但
他表明,暫時不會退出案件,會嘗試向相關部門投訴和繼續爭取與當事人見面。
另一名受家屬委託、不願具名的中國代表律師亦被司法局要求退出代表此宗港人案件,但
他表示,暫時不會退出,計畫星期四再到深圳,爭取與當事人會面,但屆時會有國保人員
隨行。
在此之前,已有紀中久律師和另外兩名不願具名的中國律師被威脅要求退出案件處理,否
則會嚴重影響其律師執業生涯。
在12名被扣港人法律權利不保,以及香港社會有人呼籲港府向內地政府提出要求,把12人
先送回港審理在港觸犯的控罪的情況下,特首林鄭月娥未為所動,她表示,現時扣押在中
國內地的12名港人,涉嫌觸犯內地的偷越國(邊)境罪,屬內地司法管轄區的範圍,由內
地機關依內地法律處理,「非常恰當」。
她又說,涉事的12名港人,觸犯嚴重罪行,正處於候查或候審的階段,在這情況下離開香
港,本質是逃避法律責任,一些人指相關人士是民主人士受鎮壓,是試圖轉移視線。
不過,民主黨議員塗謹申指出,回歸以來,很多觸犯嚴重香港法律的港人潛逃中國內地被
捕後,內地把疑犯遣送回港前,未嘗以非法越境罪控告涉事者。況且,該12名港人的目的
地並非內地,而是台灣,質疑中國是否能控告他們偷渡。
他續稱,即使內地有權調查案件,港府亦應有合理關注,確保被捕者得到應得法律保障,
包括聘用自行選擇的律師。
上述12名港人8月企圖循水路偷渡到台灣,23日在毗鄰香港水域的接連區被中國海警截獲
,遭深圳鹽田看守所刑事拘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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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稱12名被扣港人非民主人士,12人未經審判被貼「分裂分子」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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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20:28 美國之音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再次對被中國大陸扣押的12名香港人目前的處境表態。她星期二(9月
15日)稱,被內地警方在海上逮捕的12名港人不是「受到壓制的民主活動人士」,「應該
承擔法律責任」。林鄭月娥稱,說這12名港人是民主活動人士而且受到壓制,是為了轉移
外界注意力。
上述12人8月23日因「非法」進入中國大陸而被捕,他們據稱當時乘坐一艘從香港駛往台
灣的快艇,希望向台灣尋求政治庇護。港版國安法今年6月底在香港實施後,北京目前正
在鎮壓當地的親民主活動人士。
香港保安局週一表示,所有12人都涉嫌在香港犯罪。其中10人被控製造或持有炸藥、縱火
、騷亂、襲警或持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報導稱,這10人已獲得保釋,不得離開香港。
香港保安局說,12人中另有一人涉嫌犯有港版國安法中與外國勢力勾結罪。新的國安法允
許懲罰任何中國認為是顛覆、分裂主義、恐怖主義或與外國勢力勾結的行為。
針對港版國安法的通過與實施,美國國會於2020年7月14日通過《香港自治法》。根據美
國總統特朗普於2020年7月14日發布的13936號行政命令,美國財政部對破壞香港自治、限
製香港公民言論或集會自由的11名個人進行製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名列榜首。
中國和香港當局沒有公開確認這12人的身份,不過據媒體報導,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的是
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於8月10日被港警拘捕,後
獲得保釋。
林鄭月娥星期二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12人之中只有1人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另1人因
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緝,其餘10人分別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縱火、襲警等
,他們在候查或候審期間潛逃離開香港,原因似乎是逃避法律責任。她重申,這12人將不
得不在大陸接受審判,港府將為他們和他們的家人提供「必要和可行」的援助。
此前,一些被扣押者的親屬星期六(9月1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要求緊急遣返他們,並
請求允許他們打電話回家,諮詢由家屬聘請而不是中國政府指派的律師。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星期五(9月11日)表示,美國對12名被關押在中國廣東的香港民主活
動人士深表關切。他說,這12名香港人被逮捕後,中國當局不准許他們接觸律師,也沒有
提供有關他們的相關信息,包括他們應該享有的權利以及他們可能被起訴的罪名等。
林鄭月娥在9月8日的行政會議之前回答媒體相關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與內地兩年前已經
簽訂協議,當港人在內地被捕,特區政府會獲得知會。她說,此事件並非簡單的把相關人
士接回香港,這12名港人如因觸犯中國內地法律被捕,鬚根據內地法律處理。
中國外交部星期天(9月13日)稱這12名被拘押港人是「分裂分子」。中國深圳警方同一
天表示,他們涉嫌非法入境,這是深圳警方首次就此事發出公開通知。香港媒體報導,這
12人目前被扣押在廣東深圳鹽田看守所。至少3名內地律師想去看守所會晤當事人遭到警
方拒絕。
在星期二的行政會議前,林鄭月娥還被問及考慮到這12名港人還沒有面臨審判,就給他們
貼上「分裂分子」的標籤是否恰當時,林鄭月娥回答,她認為辯論這個問題「沒有特別的
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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