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港版《國安法》如何影響香港法律制度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6-29 14:58:38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3209530
林祖偉/BBC 中文
https://i.imgur.com/EFqWsjq.jpg
香港建制派陣營反對外國介入港區《國安法》立法。(EPA)
香港版《國安法》如箭在弦,中國人大常委會表決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
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條涉及國家安全的罪名,將正式寫入香
港《基本法》。中國大陸、香港政府和香港建制派認為,香港經歷逾一年的示威浪潮,面
對示威暴力升級、有政客游說外國政府制裁香港以至「港獨」聲勢壯大,《國安法》是穩
定香港社會的工具。
整個立法過程只是花一個多月,由中國人大常委會主導,繞過香港立法機關,沒有在香港
進行廣泛諮詢,其立法過程和立法條文,都遭到香港法律界及民主派猛烈抨擊,形容是比
《逃犯條例》修訂、《基本法》23條立法更嚴苛的法例,撼動了「一國兩制」、「港人治
港」和香港司法獨立的根基。
BBC中文訪問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兩人均擔心
《國安法》條文不夠清晰,給予當權者很大權力和空間去解讀法例,加上草案已透露,《
國安法》將凌駕《基本法》,中央對「極少數」香港國安案件有管轄權,而香港特首又有
指派法官審案的權力,種種做法很可能衝擊香港的司法獨立、人權保障以至「一國兩制」
法律界擔心人權不獲保障
中國和香港政府多番強調,世界各地都有《國安法》,香港也應該有自己的《國安法》,
香港市民不應該過分擔心,強調人權亦會得到保障,不過這種說法說服不了兩位受訪的法
律專家。
港區《國安法》草案已經透露,一旦《國安法》和香港其他法例有衝突,則以《國安法》
為優先,讓外界擔心《基本法》原本保障的人權和言論自由,均不能夠成為被控危害國家
安全的辯護原因。
「眾所周知,《國安法》很容易被用作對付政治對手或異見人士。」港大學者陳文敏對
BBC表示,「是的,每個國家都有《國安法》,但有些是合理,有些則有絶對權力。一些
國家有足夠的制衡機制去避免權力過大,一些國家則是沒有制衡的集權,造成任意行使權
力。」
他認為,《國安法》在立法前已經對香港人的生活產生影響,「大型企業被迫表態支持《
國安法》,許多人開始刪除臉書(Facebook)的帖文,有聲音稱反對《國安法》的人會被
取消參加選舉的資格……香港媒體正面對更多收緊的措施,很明顯,《國安法》將會對香
港人的表達自由,甚至人身安全,構成嚴重的影響。」
香港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則對BBC中文表示,人權公約也承認要尊重國家安全,但問題是要
看該國執法的人「本身尊重人權的程度」。他舉例說,中國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與
西方民主國家並不一樣,因為中國大陸是「一黨專政」,「不愛共產黨管治已經是顛覆政
權」,相對地,在不是「一黨專政」的地方,民眾批評政府和高呼官員下台也沒有問題,
但在大陸,則變成危害國家安全,或是「黨」的安全的問題。
他感嘆說,「你看到大陸人權律師所得的『報應』,或多或少令法律工作者有點憂慮。」
專家稱香港司法制度受到衝擊
陳景生對BBC表示,從《國安法》訂立的過程觀察到,中港兩地政府均想把大陸的司法制
度應用在香港。 他舉例說,根據草案,中國將會成立駐港國安公署,在特定情況對「極
少數」案件行使管轄權,但沒有清晰界定何謂「極少數」,亦沒有交代何謂管轄權。他又
批評,「國家安全」這個字的定義可以很廣闊,包括香港內部的治安、食品衛生安全等問
題也可被納入成為「國家安全」的一部分,削弱香港的「一國兩制」,字眼上的模糊性,
令香港法律界難以接受。
「香港的司法不應該是看有多少人受影響,來決定這條法例對不對,如果說一小撮人受影
響,去決定法例的合理性,用普通法的角度來看,這是垃圾的論據,」他說,「如果這條
法例是不對的話,一個人被控告也是不合理的,你要看一個系統,如果每宗案件你都逐一
看個別人士受不受影響,這就變成人治的制度。」
港大學者陳敏文亦質疑,大陸和香港官員多次表示法例只影響一小撮人,「但到底多少人
才算是『少』?誰又有權決定哪些人是那『少數人』?……中國的《國安法》也只是針對
少數人,但它的紀錄不太令人信服,無罪假定在大陸同樣適用,但中國維權律師例如王全
璋,他被捕三年後才受審,期間無權接觸律師和家人,最後審訊閉門進行,被判監4.5年
。」
他亦質疑北京正把中國的刑法套用在香港普通法制度,目前條文所指「勾結外國勢力」和
「恐怖活動」的定義並不清楚,如何解讀這些罪行,或如何決定哪些人屬於犯法的「少數
」,權力均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
草案表明,香港行政長官有權指派法官去審理國安案件;港府稱,將會任命一批法官,專
門處理相關案件,同樣引發法律界批評。
陳文敏認為,特首身兼國安委員會主席,政府又是提出檢控的一方,再可以選擇法官的話
,是存在利益衝突,會削弱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他指出,就算特首就國安案件建立一
份名單,特首同時擁有把法官從名單中剔除的權力,如果在選擇法官時基於政治理由,將
打擊香港司法獨立。
不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接受中國媒體訪問時稱,特首任
命法官與司法獨立無關,認為外籍法官等,未必適合審案,而中央所指對極少數案件有管
轄權,本身亦有條文可依:在《基本法》第18條,若香港發生不能控制的危害國家安全的
動亂,人大常委會可以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這也是中央行使管轄權的情況。
「香港市民似乎有點被忽略」
2003年,香港政府推動就《基本法》23條國安相關內容立法引發巨大爭議,陳景生當時出
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希望爭取政府透過「白紙草案」形式(即政府未有既定立場下寫
出條文給予公眾討論)就23條立法,但港府拒絶,堅持以「藍紙草案」形式(不會撤回,
只會修訂)提交立法會審議,結果觸發當年7月1日50萬人大遊行,港府後來撤回立法草案
陳景生重申,自己不反對23條立法,認為這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但何時立法、如何立法
、立法的內容是什麼,爭議性很大」。17年後,北京認為香港無法就23條立法,決定度身
訂造港版《國安法》,部分內容與23條重迭。
「《基本法》說了香港自行就23條立法,中央這樣做,似乎超越了《基本法》,當然,有
觀點認為《基本法》與中國《憲法》是子法和母法的關係,人大是有權立法……但如果人
大可以制訂任何的法律,你這樣的話,又何來『一國兩制』?」
陳景生對BBC中文表示,香港法律界正面對「最大的壓力」,港府已經是「不惜代價,完
全不理其他外人的看法,想推行什麼就推行什麼,政府把優先次序先放在方便管治,不理
會人權保障、國際社會對事件的看法。」
他批評港府在《國安法》立法工作中,沒有做好給予中央意見的角色。根據《基本法》,
人大常委會如果要把全國性法律放到《基本法》附件三,應該徵詢香港特區政府和《基本
法》委員會的意見,但香港官員多次被媒體追問條文細節,均回應不了解、沒有正式條文
為由不作評論。
陳景生說,「香港市民似乎有點被忽略了,如果你說《國安法》是國家層面的事,香港沒
有參與權,這就是錯,因為根據《基本法》,人大是要向港府聽取意見,港府不可以單純
地對中央說我支持,然後去做一個橡皮圖章,這樣子不太好。」
他指出,根據「一國兩制」的框架,香港在「外交」、「國防」事務以外的事情享有「高
度自治」,目前輿論把「國安」等同「國防」的說法並不正確,在法律上,「國防」是防
止外國入侵的意思,而「國安」則是針對人民對國家的行為。陳景生認為,目前人大所審
議的《國安法》並不屬於「國防」事宜,北京不應該透過這種方式強行立法,而應該讓香
港自行立法。
陳景生的說法和贊成《國安法》的一方截然不同,親北京一方認為,「國安」屬於「國防
」的一部分。《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明,《國安法》包括的中央管轄權不屬香
港自治範圍,原則上香港在立法事宜是「no say」(沒有話語權)。
《國安法》能否平息「港獨」?
親北京的陣營指出,過去一年香港示威的暴力化,被指走向「恐怖主義」,「港獨」勢力
壯大,也有香港政客游說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和香港官員,這些均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國
家有責任和權力去解決。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時稱形容,當聽到中國人大有關訂
立港區《國安法》的消息時,第一反應是「渴望已久」,他說國家對香港非常包容,但不
等於縱容,並指香港過去一年因修例風波,出現前所未有的情況,不但對香港治安及社會
穩定造成大的損害,同時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曾國衞說,作為政府、香港市民及中國公
民,都認為必須盡快訂立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等於維護香港安全」。
不過,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對BBC中文表示,去年的示威浪潮並非訂立《國安法》的
借口。他認為,香港原有法例已經足夠去處理示威的暴力事件,數以千計的示威者,早已
因暴動、非法集結、騷亂等行為被捕,正在依循法律程序去決定他們是否罪成。
他說,「我覺得國防同國安是兩回事,香港有很多暴亂,我不覺得這樣影響到國防,當然
,內地認為香港好多人勾結外國勢力,有些人游說美國制裁香港官員或踐踏人權的人,但
這不是國家安全,林鄭月娥的安全不是國家的安全,林鄭月娥遭制裁真的是國家安全嗎?
如果你說別國取消香港特殊待遇,影響經濟安全,那你對國家安全的定義就無限擴大了,
受過普通法訓練的人會覺得不恰當。」
但中國和親北京陣營不滿「港獨」等「分裂國家」行為,目前並沒有完整的法律框架去應
對「港獨」,《國安法》制定後,喊叫「港獨」口號或高舉「港獨」旗幟,都可能違法。
陳景生認為,「港獨」本身與「國防」無關,要處理這個政治問題,並非單純透過法律可
以解決。
「一家人作為家長(中國大陸),當然希望一家團聚,孩子(香港)不聽話,你當然可以
控制他,但更重要的是找出他不滿意你的原因,不是給予很多錢(經濟利益),就能令人
愛國,現在大陸對香港每件事都插手,想全面管治香港,又怎會有『兩制』,為什麼現在
會有人噓你國歌?因為你得不到別人尊重,而尊重不是由強權就可以獲得。」
───────────────────────────────────────
顛覆或囚終身 國安法明表決 葉國謙:檢控或參考生效前行為 涂謹申:FB舊帖成罪證?
https://is.gd/Z29eGP
【明報專訊】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起一連三日舉行會議,當中包括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官方昨未有
公布草案內容,據了解,草案將在明日(周二)上午人大常委會閉幕時表決。消息稱,草
案列明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在3個特定情况下中央行使
管轄權。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稱,相信法例不具追溯力,但若法例生效後有人
違反條例,在法例生效前的行為亦可能成檢控參考。明報記者
昨日的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有關港區國
安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港區國安法已有「審議報告」
,但至今條文仍不公開,大家只能「猜想」內容,形容是「離譜中的離譜」,荒謬的審議
過程,質疑法例條文沒有公布,「各界如何給予意見?」涂批評人大常委會「強姦民意」
官媒:已充分吸收港意見 涂斥強姦民意
綜合新華社和央視《新聞聯播》昨日報道,會議昨於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由人大委員長
栗戰書主持,與會人員普遍認為,草案審議稿和審議結果報告,「充分研究吸收了包括香
港各界人士在內的各方面意見,體現了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精神,回應有關方面的關切,
內容表述更準確,具體措施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符合香港實際情况」。
報道稱,與會者普遍認為,港區國安法盡快推出並在港實施,能切實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
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問題,有效打擊相關犯罪行為和活動
,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有利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
草案數處修改 消息指技術修訂
參與今次常委會會議的本港代表,除了人大常委譚耀宗,亦有10名港區人大代表及基本法
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人數較一般多。消息稱,常委會分6個小組討論時,各組都有兩名
港區人代列席並表達意見。據了解,國安法草案較初稿有數處修改,消息人士形容屬技術
修訂,令條文能更清晰表達。
葉:條文列3情况行使管轄權
葉國謙稱,條文所列的4項罪行刑責都不輕,「外國的有關國安條例,很多最高可去到終
身監禁。我看不到港區國安法罰則去不到這點」,認為法例內容具阻嚇性。至於追溯力問
題,葉稱若法例生效後,曾做「違反國安行為」的人「洗心革面」不再犯,相信不會被追
溯;但若繼續違反國安法,被檢控時亦可能會參考該人之前所作的行為。他透露條文會列
明3種情况,中央可行使管轄權及啟動機制,但沒透露內容。
葉國謙稱,今次常委會審議3日,「我看不到會一兩個月才再開會表決」;又稱相信人大
常委會通過法案後,特區政府會隨即將法例刊憲,令國安法即時生效。
涂謹申批評,現時條文未公開,質疑連港區國安法涵蓋的4項罪行,「連罪行元素(意圖
、行為)都不知,以普通法角度去評論是對牛彈琴」,批評中央用自己一套立法,「不理
一國兩制下的普通法法律」,認為官媒稱草案吸納「香港各界人士」意見是「強姦民意」
。對於葉國謙有關追溯力的說法,涂謹申質疑,如何以一個人以往的行為去判斷日後的行
為和動機,「如以前在facebook的帖文無刪除,會否又成日後的罪證?」
另外,政務司長張建宗昨在網誌重申,制定港區國安法是鞏固一國兩制、確保香港長期繁
榮穩定的良方,令香港重回正軌,重新出發,又提醒年輕人「不可行差踏錯,走上歪路,
否則將自毁前途」。
(港區國安法)
───────────────────────────────────────
港獨聯盟召集人棄保潛逃:國安法是導火線 黃之鋒:接消息稱立法後即拘捕我
https://is.gd/fuWSSq
【明報專訊】
港區國安法料明早通過,「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昨於facebook承認已離港,棄保
潛逃。陳稱沒有為香港獨立做到以死相搏的精神,但「我的離開並不代表我已經放棄」。
陳家駒以短訊回應本報查詢,稱「國安法是主要離開的導火線」。
陳家駒昨於fb發表給港人的信,稱國安法通過後,可預期大批政治人物被捕,形容是「現
時的我們最不想見到的結局」。陳冀港人在英美公布逃走方案之時,留有用之身離開。
陳家駒正被控非法集結,控罪指稱他於去年6月10日,即民陣103萬人遊行後的凌晨,與其
他被告在灣仔一帶非法集結,當時他獲准保釋,未被限制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本月有傳媒
引述消息稱,陳家駒本月4日起無按時到警署報到,有指他身處歐洲。
本報曾問及其他被指獨派成員,會否憂慮港區國安法影響人身安全,香港民族陣綫發言人
梁頌恆稱,現時港區國安法條文、刑罰、追溯力等均未知,「都不知自己憂慮什麼」。他
稱5月港區國安法消息出爐時曾感震驚,但至今已一個月,「什麼都消化了」。
梁頌恆:不想就此離開 未見逃亡潮
至於是否想過離港,梁頌恆稱曾想過,但不想就此離開;又說未見獨派出現逃亡潮,估計
亦要思考(逃亡)會給予港人什麼信息,若未至於捱不過去,都不希望出現投降的信息。
提倡城邦論的陳雲昨在社交媒體「宣布退出香港社運」。他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曾主張
「永續基本法」,敗選後曾稱「永續基本法,就是港獨,貨真價實的港獨」。
另外,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前學運領袖王丹提及,兩周前有外媒駐北京記者向他
透露,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黃之鋒及黎智英會即被捕」。黃昨稱不止王丹一人跟他說過
這狀况,然而「我們會用盡一切辦法,守護我們所愛的香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