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香港問題的深層次原因之一

作者: fordmvp (無名氏)   2019-07-08 17:23:29
※ 引述《warmer (暖陽)》之銘言:
: ※ 引述《fordmvp (無名氏)》之銘言:
: : 一個是政治制度,一個是經濟制度,應該沒關係。不過沒有民主國家實施過共產主義
: : 現在很少共產主義國家了!連你們都不是。
: : 一黨專政也沒有一定基於共產主義吧!現在你們還不是在搞資本主義。
: 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市場經濟﹐您對這些概念有些混亂。
: 看美國媒體﹐中國前面常常加一個共產﹐變成共產中國﹐還能說中國不是共產主義國家

依學術性分法中國目前是「國家資本主義」。中國已經有「私有財產制」
所以不是「共產國家」。
: : 應該不一定,科學比較容易說服人而已。
: 一定是的﹐否則民主得出的結論就不一定科學。
不是,民主只是多數人的決定。的確不一定是科學。
: : 是沒錯,但別忘了「法治必須基於民主」。
: : 「法治必須基於民主」
: : 「法治必須基於民主」
: : 很重要所以講三遍。
: ok﹐這個地方有筆誤﹐法治應為法制﹐應更正為﹕民主的制度保障是法制。
: 您所說的﹐法治必須基於民主﹐這一條﹐我也同意。
: : 法治和法制不同。
民主的保障不是法制。
民主的保障是廣義的法治,也就是「法制+狹義的法治(法律的制訂必須符合民意)」。
: :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3%95%E6%B2%BB
: : 法治(英語:rule of law),是與人治相反之概念。與法制不同,法治指以民意授
權?
: : 前提和基礎立法,以嚴格依法管治國家為核心,以制約權力為關鍵的社會管理機制、

: : 活動方式和社會秩序狀態[1]。法治的內涵,不單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側重於法
律?
: : 政府權力的控制和拘束。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B%A5%E6%B3%95%E8%80%8C%E6%B2%BB
: : 以法而治[1](英語:rule by law),又稱為以法管治[2]、以法制民,為區別與法
治?
: : 而簡稱法制。是一種對法律存在目的的認識和信念,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國家、管理社

: : 工具,制定法律以管束人民。把法律當做統治工具的政府會侵犯公民權利,而對應的

: : 應被廢除並停止執行。以法統治與保護民主自由的法治也是有區別的。
: : 法治與民主
: : 法治原則要求法律對政府權力與對人民具有普遍拘束力,要求政府權力與人民共同尊

: : 遵守法律。因為如果不是透過民主機制所制定的法律,往往淪為政府對人民的統治和

: : 工具,不能有效拘束政府權力,這並不符合完整、正確的法治。因此民主也可說是法

: : 必要前提和實質內涵之一。[來源請求]
: : 民主制度的具體表現之一是在人民能直接或間接(透過民選的議員、代表)制定各種

: : ,如果法律不被尊重或遵守(特別是不被政府所尊重或遵守),民主制度也形同虛設

: : 此民主制度的內涵也包含了落實法治原則。
: : 法治對民主的保障與人權一樣是通過實質法治體現的。狹義法治並不包括民主內涵。
: : 就民主制度而言,法治是使民主制度能發生實際效力的方法。
: : 法治與法制
: : 以法而治是指當權者透過法律治理國家,但這些法律不一定是由普通公民組成的立法

: : 制訂的。法治下,行政部門的職責只是執行該等法律,並且受該等法律拘束。因此法

: : 法制最大的區別,並不在於法律是否拘束人民(因在這兩個情況下,法律都對人民有

: : 拘束力),而是在於行政、立法、司法這些政府權力是否也和人民一樣,受到法律的

: : 和控制。法治的內涵,不單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

: : ,否則即為法制。
: : 只有以法而治而沒有法治的結果可能會出現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壓制民眾。
: : 總結重點就是狹義的「法治」是指「法律的制訂必須基於民意」,且法律必須政府和
: : 人民共同遵守。否則就會發生政府利用法律壓制人民的現象,法律淪為政府統治的
: : 工具。
: : 所以嚴格來說,香港有良好的「法制」,卻沒有狹義的「法治」。
: 按照您的邏輯﹐香港現在的問題是﹕
: 法律沒有發生任何更改﹐但發生了暴亂﹐並且暴民還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多數港人的訴求是「撤回法案」。因為據港人的說法,特首曾經在某些法案中在遭受
反對時說出暫緩,後又突襲式的在立法會通過法案,所以無法信任特首的「暫緩」。
那是特首自己壞了信用,怨不得人。
另外,提醒一件事,你覺得暴民違反法治,應該受到惩罰。那特首也破壞了法治,她須要
受到怎樣的惩罰呢?因為沒有特首想要破壞法治,這些民眾會去破壞法治嗎?這是官逼民
反。
: : 的確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足夠的科學素養和科學精神,有科學素養的人也不一定有科學

: : 但基於利益,民主會照顧大部分人的利益。
: 沒有科學素養﹐更沒有科學精神。
問題是沒有辦法確定哪些人會秉持「科學精神」。事實上大多數的人都基於自己的利益
考量。所以民主是照顧大多數人的利益,不是科學精神。
: 恰恰想法﹐當前部分民主國家的亂象﹐並沒有照顧大部分人的利益。
: 隻是部分人以為照顧了他的利益﹐等到醒悟過來﹐木已成舟。
「隻是部分人以為照顧了他的利益﹐等到醒悟過來﹐木已成舟。」
這句話只是你片面之詞,沒什麼證據顯示如此。
: : 本來這個世界上就沒有「絕對的正確」。
: : 脫歐對低層人民好,留在歐盟對大企業好。脫歐這件事本來就是有利有弊。
: : 脫歐對一部份的人來講本來就是「正確」的。對另一部份的人是「錯誤」的。
: : 而民主本來就是保障大部分人的利益。
: 同上一條回復。
民主的決定理論上講起來的確不一定正確,但是較能照顧大多數的人。
你所謂的「菁英論」說穿了,這些人也還是基於自己的利益做決定。
菁英也不會秉持「科學精神」做決定,還是基於自己的利益。
所以所謂的菁英最後做的決定還是基於「菁英階級」的利益。
根據「冷戰」實際實踐的結果「民主」比所謂「一黨專政的菁英制」更能基於
大部分人的利益,也更趨於「正確」,同時得到多數人的理解和認同。
這是「實踐後的真理」。
你所謂的菁英做決定,說穿了實際實踐的結果還是菁英基於自己的利益做了有利於
菁英階級的決定。
還有一件事,民主更能讓大家關心重要議題,「菁英制」的話,一般人更是不願意
關心重要議題,因為反正也沒決定權,那為何要關心?
對這些議題更不能理解和認同。
: : 你這種說法就是標準的只重「法制」,只要求人民一定要守法。
: : 卻不去看這條法律是否符合民意,也就是「法治」的說法。
: : 請先正視港府先違背民意硬要推行「逃犯條例」的事實。
: : 我敢斷言「逃犯條例」絕對不符合民意,因為雙方遊行人馬差距太大。
: : 但港府卻死不願意撤回。
: 已暫緩修訂。
港人要求的是「撤回法案」港府只是執行機關,是沒權力「討價還價」的。
必須無條件「撤回法案」。
: : 而特首與香港立法會根本不能反映民意。才會想強行通過修例。
: 特首有提名委員會提名﹐經人民代表大會投票批準﹐按照西方標準是﹐半民主
: 立法會議員直選﹐全民主。
: 如何不能反映民意﹖
拜託,台灣的總統和立法委員都是完全普選制,這樣都還是偶而會出現政府違背民意
的現象,更何況香港!
光看「逃犯條例」就知道特首和立法會沒有反映民意。
: : 香港的特首本來就不是普選,只是小圈子選舉,就是在中央指定的人選選一個而已
: : 所以特首當然得聽中央的,特首明知不符民意卻硬要推,唯一的理由就是中央指示而

: : 立法會也是一半是功能組別,大部分也是中央人馬。
: : 所以當然常常脫離民意。
: : 說實在的其實即使是民主國家全部普選的代議士有時也會脫離民意,也成為特權階級

: : 更何況香港!
: : 但民主國家還有最後一招,「公投」。
: : 就是直接跳過代議士立法或廢除法律。
: 我也說過了﹐在缺乏科學的前提下﹐
: 一人一票是很簡單粗暴的一種民主方式﹐公投也不例外
: 俄羅斯唆使烏克蘭克裡米亞公投﹐英國的脫歐公投﹐都是典型的失敗案例。
我不敢說民主一定是「完全正確」的。但是是正確率較高,本來就沒有「完美的制度」
但「民主仍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政治制度」,是人類付出極大的代價驗證出的
「人類歷史法則」。
: : 民主不是只有四年一次的選舉。
: : 民主真正改變的是「人民與政府之間權力與義務的關係」、「權力分配的改變」
: : 民主除了是一種制度外,還是一種信念、態度、價值觀和生活方式
: : 即使是「民主制度」也不只選舉,還包括憲政體制、三權分立、互相制衡、
: : 媒體自由、言論自由、司法獨立、法治等。
: 所有的這些﹐最終的表現形式﹐還是為了爭取選民手裡的選票。
: : 香港不帶算是民主制,我已經說過了!香港不太民主。
: : 香港人哪有拒絕科學?也沒有不要「法治」啊!只是拒絕「法制」
: : 拒絕被政府利用法律侵犯人民的權力而已。
: : 另外,不要協商的是港府啊!因為港府拒絕順應多數民意「撤回法案」。
: : 還有提醒一件事,港府只是執行機關,不是民意機關,能表達意見的是
: : 「人民」。所以港府只能依「多數民意」撤回法案。
: : 要「協商」只有在立法機關由代表民意的代議士進行「協商」
: : 行政機關只是執行機關,執行多數民意,你以為港府是「統治者」啊!
: : 是有遊走法律邊緣,但不至於是「暴民」。沒攻擊其他人和民宅商家
: : 只攻擊制訂不符合民意的「立法會」,表達抗議。
: : 這麼多人上街還能這麼有秩序,香港民眾素質已經很高了!
: : 香港最美風景 遊行「摩西分紅海」讓路救護車影片瘋傳
: : https://reurl.cc/vRx8o
: 即使高素質如香港﹐依舊會出現這樣的披著民主外衣的暴亂。
: : 「一味追求程序民主﹐摒棄了民有民享民治的實質民主。」
: : 這句話完全看不懂,哪有這種事?你在說什麼?
你如果有看過其他外國的抗議,你就知道香港這種根本小兒科。
反送中是符合科學精神的想法,支持逃犯條例才是只接收片面資訊才會支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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