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請MAFA版主留意

作者: mdbaco (一路好走)   2018-04-11 09:57:41
※ 引述《mafa (^@@^)》之銘言:
: 按現有組規﹐除非判罰有嚴重偏差﹐其它版主隻能減輕之前版主的判罰﹐不能加重。
同意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同意從輕原則,
不過鄉民們不夠了解組規,
也不知道去那裡看,
可否copy一下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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