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共諜刑滿出獄 還可領7.5萬月退

作者: nanlong (懶龍)   2017-11-21 12:42:19
台灣除了一堆內賊媚敵言行外,
連官方還有很多這類匪夷所思的國安思維,
變相鼓勵以國家安全當本小利大的投機工具,
不嚴改嚴管 再強的堡壘遲早也會腐蝕倒塌。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3695
許乃權 只判刑2年10月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前馬防部退役少將許乃權因涉中國解放軍軍官鎮小江共諜案,
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刑兩年十個月,已於今年九月出獄。退輔會主委李翔宙昨坦言
,依現行規範,許乃權仍能請領每月至少七萬五千餘元的退俸。民進黨多位立委批,共諜
案牽涉國家安全,卻還能請領退俸,「人民無法接受」,要求退輔會將此案列為修法重點

前馬防部退役少將許乃權因涉中國解放軍軍官鎮小江共諜案,被判刑兩年十個月,已
於今年九月出獄。(資料照)
立委質疑 人民無法接受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以許乃權案為例,指許乃權未遭褫
奪公權,出獄後是否還能請領退俸?李翔宙答詢坦言,許乃權的確可領取每月至少七萬五
千五百元的退俸,但他也氣憤地表示:「這樣非常不公平。」
李翔宙也氣憤 允提修法
劉世芳說,許乃權還在個人臉書上宣告回歸,「好像光榮退伍的樣子」,但實情是他涉及
共諜案,危害國家,政府卻還要給他退俸,「人民無法接受」;她建議退輔會,應針對相
關規範修法,另也應針對加入共產黨的退役軍官,管制請領退休俸的資格。李翔宙認同立
委主張,並應允表示「絕對要修法」。
為嚇阻共諜滲透,立院院會去年十一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
增訂現役、退役軍人若觸犯「國家安全法」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行,視刑責輕重剝
奪其全數、部分退休俸。其中,判刑兩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減三十%退俸。
據了解,退役少將平均月退俸約十萬餘元,若減少三成,則尚有七萬餘元。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正在討論「國安法修正草案」,立委王定宇更提出「刑法」修正草案,
希望讓共諜適用「外患罪」,才能全面反制。
立委促年改 納叛國條款
王定宇認為,現在正值軍人年改討論階段,他建議在年金改革中納入「叛國條款」,若涉
及國安、間諜等罪行,即不得請領退俸。若能通過修法,依照信賴保護原則將不溯及既往
,但自新法通過那天開始,涉共諜案之退役官兵就不得持有退休給與。
劉世芳說,應祭出嚴刑峻法,提高共諜相關刑度,例如褫奪公權等,增強嚇阻作用。邱志
偉也認為目前規範顯然嚇阻作用不足,應加重修法,判刑定讞者就不能請領軍人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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