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陳興板NCmax板主被申訴案

作者: CIH (加油!)   2017-05-04 10:33:46
茲因mynewid君提出申訴陳興板板主NCmax君刪文+水桶,詳閱mynewid君的申訴,
並將mynewid君疑點予以解釋:
1.板主有權可以刪除不恰當的文章,但不可以在沒有板規的情況下劣退文章。
至於哪些是不恰當的文章?批踢踢站方給予板主有極大的行政裁量權,故
Chen-Hsing板板主NCmax君刪文之舉並無不妥。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2.陳興板板主NCmax君,有權刪除文章,但沒有板規的情況之下,將mynewid君予以
水桶,而且在公告內文#1P2Iil4n (Chen-Hsing)之中,也沒有提到水桶期限多長?
什麼樣的行為,在Chen-Hsing板是會被水桶的?而什麼樣的行為,在Chen-Hsing板
被水桶的期限會有多長?究竟是水桶7天、水桶14天?水桶30天?在這些方面,
Chen-Hsing板都沒有板規,對於什麼樣的行為,應該被水桶?而且應該要處以多長
時效的水桶?
Chen-Hsing板板主NCmax君,水桶方面明顯有疏失,判決:Chen-Hsing板板主NCmax君
取消水桶,並且予以警告乙次;並請Chen-Hsing板板主群盡速制訂板規。
3."公共學術網路的ptt主機中的部分磁區就成為某些板主的私人財產"
"我也有繳稅呀"、"我也可以分一個板嗎,因為感覺很爽"
在此說明:雖然批踢踢的主機是架設於TANet學術網路之上,但是批踢踢的主機,
所有的軟體,全都是批踢踢站長群獨立開發;硬體部分則是站長群
自掏腰包、對外募款所購得的主機。台大,或是教育部等官方單位,
均無贊助批踢踢任何硬體設備的費用,所以很明顯得批踢踢主機屬於
私人財產,並非使用納稅人所繳交的稅去購買。
對於以上判決有任何不服之處,請上訴至群組板。
以上
Bushiban補習班聯盟小組長CIH
作者: NCmax   2017-05-04 20:14:00
站規並無要求看版必需有版規看過站規,水桶公告為必要,但無規範需加註期限請問群組板是這個板嗎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17-05-04 22:17:00
不是我現在還是水桶,請問板主執行判決是初判還是終審?畢竟水桶時間影響的是損害權益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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