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10/20 FrostMaiden於CourtBaseball之裁決

作者: RJJ (傳說中的小米)   2017-11-07 05:55:41
裁定:
申訴案不成立
說明:
一、板主方所提之「申訴時限問題」應屬有效之質疑
請小組長未來應確認各申訴案所提出之時間是否符合該板條例
若超出時限,而小組長仍欲受理該案
請說明該案之特殊性(即受理原因)
以免時限規定流於形式
二、板主裁定該板文章是否有引戰或是破壞秩序實屬板主權限
本案並無特殊事由足使組務認定應介入改變判決
請注意本板使用規則中即明確提醒各使用者
若只是「尋求第四方意見」,那受理或是成立的機會極低
因此裁定申訴不成立
PS: 其實我受理本案的主要原因是看不太懂 FM 小組長的判決文 XD
※ 引述《vincent7977 (白水放)》之銘言:
: 故板主方主張本案自始不應受理
: 應直接退回申訴案申請
: 上述主張因尊重小組長之獨立審判權
: 故未於小組審查階段提出
: 請群組長及小組長海涵
: 同時譴責申訴人不看板規違規在先
: 不看組規無效申訴在後
: 忽視本站、群組、看板之相關規定的惡劣使用行為
: 以上
另外這邊也提醒各使用者,同樣是本板使用規則:
二、案件審理規定:
a.發言:
無論是否為案件相關人士,於群組長受理案件之前、後發言,
都受體育群組申訴規則第 5.3/5.4 條的規範,
亦即未經群組長要求或是許可,禁止擅自發言。
群組長明確給予許可後,始可發言。
在群組長要求或是許可後發言,僅限於回答組務的問題,
以及討論案件、判例及板規等與組務密切相關的議題,
違者適用本規則第三條懲處。
本文前半段提供資料的部份沒有問題
最後譴責申訴人的部份則有違反板規的嫌疑,未來請勿再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