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針對#1G32vRlr (CourtBasebal)之上訴文

作者: Holusong (@@)   2012-07-23 07:45:29
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三條(得申訴事項)
本規則所稱申訴,謂使用者針對下列事項,表達其意見:
一、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且組務larusa亦於 #1G1CLDtP (CourtBasebal)與#1G32vRlr (CourtBasebal)兩度肯認
"檢舉權"是站方明訂的使用者權利。
本人於Elephants板之檢舉權遭該板板主以設定黑名單之方式剝奪之(該板之檢舉以"寄信"
給板主為之,乃該板板主所明言),且該檢舉權之剝奪並未有任何更高層級(組務/群組)之
判決依據。本人在此檢舉權遭剝奪下,亦無法進行第一層級之申訴(板主),故依照規定,
針對Elephants兩位板主CKCDY與Runken違反"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則",對本人檢舉權之剝奪於CourtBasebal提出檢舉案-#1G2H7_LY (CourtBasebal),但先
遭到組務larusa以"推文"方式不予受理,至本人去信要求組務依照規定給予本人正式之裁
定後,方有#1G32vRlr (CourtBasebal)之"不受理"裁定。
本人對於組務該裁定提出上訴(裁定結果等同於終結本人於板主/組務之兩層級申訴權利)
,並請組群長針對本人檢舉權遭剝奪之情事,給予公正的裁決。
檢舉權剝奪期間:
CKCDY :2012/7/15~
Runken:20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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