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版Induction濫權違法判決

作者: YOUNGBIRD (111)   2021-06-23 18:00:05
※ [本文轉錄自 YOUNGBIRD 信箱]
作者: YOUNGBIRD (111)
標題: 申訴
時間: Wed Jun 23 17:18:30 2021
板主你現在是否在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檢舉板板規如下
連動發文限制只提到登入次數
並沒有提到被水桶的不能發言
#1WqNApN4 (NBA_Picket)
III . 本板為NBA板之延伸看板, 兩板之發言權利與處分一體適用. 因為本板
業務亦處理NBA板之違規申訴, NBA板之處分七日後未經申訴才會登載.
你這裡也沒提到溯及既往,只說連動,那今天你要連動,必須NBA板水桶的板友,
這邊一併水桶才是公平做法
且我今天在這裡能發言,就是因為沒有在檢舉板違規,你不能因為你自己板規訂不清楚
就惡意水桶提出問題的人,你要就是今天過往還在NBA板水桶中的板友,
全部連動檢舉板水桶,不然匿名檢舉就是該開放所有滿足登入720的檢舉者
否者其他被水桶者繼續檢舉,你也無法阻止,否而是提出版務問題的要被你解決
#1WqKt5lj (NBA_Picket) [ptt.cc] [公告] 本板發文限制調整
檢舉板上線後近期逐漸遇到惡性檢舉與浮濫檢舉情事.
鑒於信任過往未設發文限制的作法經板主群合議
調整至與NBA板相同, 並且於季後賽期間結束後不會隨之調降.
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72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0 篇以下
本改動已即時上線.
#1WqLJRdg (NBA_Picket)
※2.檢舉須知※
1.需在三日內文章、推文,逾期不受理。
2.請至NBA-Picket板檢舉,發文格式請照檢舉板板規。
3.檢舉人不許修改事證中板友言行,否則視為誣告,亦不得威脅板主,
違者永不再受理相關檢舉。
4.判決流程
意見不同→板主多數決←參考檢舉人意見
↗ ↓ ↑
檢舉人發文檢舉→板主群審視內容 →取得共識→ 公告結案 公告24小時未到案
↑↘ ↑
↑ 仍有疑義→公告傳喚被檢舉人說明
↑ ↙
↖審視證據←被檢舉人到案說明
※3.申訴須知※ 
對於處分公告內容有疑義之板友,可於當篇公告中以「討論:」為首推文
邀請板主修文回覆。
如果您的問題沒有被回答
請透過檢舉板或在後續公告中提醒.
請注意, 以下四點推文討論邀請板主回覆
不會收到回應.
- 敵意言論
- 無從答覆的發言
- 完全無關判例的討論
- 任何欠缺禮貌的發言, 包括粗言穢語, 奚落.
對於受罰判決不滿之板友,得於判決後七日內在NBA_Picket依申訴規定填寫申訴文。
若仍不滿申訴之結果,可上訴至籃球小組組務(CourtBasketB)
申訴過程論述無禮者,潛自揣測者,威嚇板主者,板主得拒絕受理一應要求。
無心之失條款
1. 為避免治安維護為處罰而處罰.
無心之失, 無惡意, 充分證據顯示僅為自嘲
且並未實質造成紛爭與治安問題者
違規人可依無心之失條款來信板主申請減輕處分.
2. 以自嘲作攻訐致紛爭者不在此限, 此部分由板主以實際案例判斷
3. 反串違規還裝蒜申訴者板主應加重處分之.
4. 申請人需檢附無心之失無惡意自嘲之充分證據以及承諾半年內
絕不重蹈覆轍否則以累犯論的聲明書.
5. 基於板面維護, 發文違規者不以無心之失條款受理申訴.
6. 板主亦應充分審視證據甚至主動查明方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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