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_Film k1230588多次誤判、越權、且有嚴重程序正義問

作者: jerry83688 (Ryanmankle)   2018-03-28 16:08:00
首先,當事人檢舉區明顯寫著2-12"預設立場",本人於第一封申訴信件開頭就以認為
"2-12預設立場不合理"來質疑,更甚我還特地傳一封預設立場的定義給版主,前三封
信都很清楚可以看見我是聚焦在"預設立場"的部分
第一封:版主您好 關於2-12預設立場的部分我覺得不合理.........
第二封:.............,何來預設立場呢?
第三封:關於預設立場的定義............
難道版主看完這三封信完全沒全沒發現自己已經誤判了嗎? 
在這三封信之後,版主回信中也提到:「你確定要用這個立場申訴嗎」
這就很有問題了,撇開置底區明顯寫著2-12預設立場不談,我三封信都在針對預設立場
申訴,既然您判挑釁,這時候不就該發現了嗎 ? 結果您還跟我確定是否要用該立場上訴
您自己都親自跟我討論立場問題了,為何還說不知道有預設立場這回事 ? 況且我這三封
信都在解釋預設立場,您判挑釁,不覺得申訴內容非常離題嗎 ? 直到我下封信解釋清楚
後,您才跟我說自己是判挑釁,您不是應該在第一封信就該提醒我了嗎 ? 您本人都有回
覆且討論立場問題了,您這是在裝傻嗎 ?
而既然本人立場問題解釋清楚後,版主也接受,當下就該解除水桶了
為何還要再發信給檢舉人確認檢舉內容 ?
為何還要再發信給檢舉人確認檢舉內容 ?
申訴流程以及版規完全沒有明載這部分,為何還有這個動作,我也在信中提出流程是否有
瑕疵,版主也都沒有回答,只用自己版規看錯帶過,還有版規看錯到底哪種情形,您也沒
回覆我質疑的部分;就在此封信後,連改判公告都沒發,檢舉區馬上多出2-11挑釁,這就
非常令人懷疑了,版
主誤判我,本人也解釋清楚,案子早該結束,但版主卻說要和檢舉人再次確認,但檢舉人
明明是在置底區檢舉,為何版主不在置底區回覆 ? 置底區設立的目的不就是要求公開公
正公平嗎 ? 就在之後檢舉區又多出2-11挑釁,版主通知檢舉人 → 檢舉區再多出原本版
主想判我的挑釁,這部分也非常有問題,還有既然版主回覆自己當時的水桶理由是2-12挑
釁版友,為何改判當時想水桶我30日的2-12,還能判成2-11的挑釁球員,這部分的說
詞又非常有問題了,版主自己當下就知道是2-12的挑釁版友了,檢舉區2-11挑釁明顯錯誤
,版主已經知道2-12才是正確,為何還能發出2-11的水桶公告,版主,您又再裝傻了嗎 ?
還有判決前不用反覆確認檢舉內容嗎 ? 不用詳細查閱板規嗎 ? 不用多次審查申訴人的內
容嗎 ? 這樣連續的錯誤說是單純的粗心未免太過牽強了,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還有就在我糾正版主2-11誤判後,公告出來置底區又多出2-12挑釁,之後的水桶,本人站
內信和版主耐心溝通無效,我才決定把這個案子前後受到的不公不義呈報上級
我不認為這是兩次的申訴案件,應該為單一個案,只是版主自己誤判、越權、程序不正義
且有一些多餘且令人懷疑的部分,才會使申訴信數量之多,另外本人有在上篇申訴內容提
到檢舉區多出2-12後又被水桶30日,也有提到和版主溝通無效,也沒提出此部分申訴內容
因為我從頭到尾就是針對版主多次誤判、越權、程序不正義、多次違反版規的部分申訴,
而非單指第二次判決的部分,我認為版主在這個案子上的始末有多次離譜失職的情形發生
,導致我被多次誤判,其實案子早該在我立場解釋清楚後結束,但就在版主通知檢舉人後
,才孳生其後事端,而其中版主的多次錯誤和一些巧合非常啟人疑竇,當程序不正義時,
何來所謂的實質正義 ?
最後K版主連我申訴案件也能扭曲我的內容,明明申訴理由是針對你一大串的錯誤,而不
是單指針對第二判決的做申訴,這是一個因為你多次誤判造成多次信件來往的案子,應該
要完整描述,才客觀公正;而原本的申訴案件也有提到後來K版主再度水桶我30日,其中
本來期望版主能夠還我清白,就當作這些誇張的弊端沒發生過,但耐心溝通無效,我才
決定完整呈報事件的完整始末;無奈連在這還要被以 "惡意誤導" 來毀謗.......
本人一個微薄小鄉民不敢計較這些了,只請小組長幫我主持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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