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basketballTW板板主yangmie不當判決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2015-09-25 09:03:29
※ [本文轉錄自 Lackland 信箱]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標題: Re: 申訴&請板主說明水桶理由
時間: Thu Sep 24 22:00:48 2015
※ 引述《yangmie (楊咩)》之銘言:
: 您好,
: 這邊認定您短時間發的兩篇文章都沒有實質要討論的內容, 認定為灌水文,
: 所以水桶處理, 謝謝
: ※ 引述《Lackland (拉克蘭)》之銘言:
: : 請台籃板板主說明本人遭水桶60日之板規依據及理由
: : 本人並不認為公告之該二篇文章有違反板規情事
: : 請版主回應 感謝
: : 此信將成為向上申訴依據
在此請板主並說明60天水桶判決灌水文認定以及依據為何?
本人不認為認定歸類為灌水文標準洽當
皆符合30字也都是本人觀賽心得抒發參與討論
請板主說明是否為心證認定?
另外60天的水桶判罰標準也不符板規
"違者視情節輕者刪文警告一次,重者劣退並水桶7天至30天,累犯者將加重處分"
本人第一篇文章發完並無看到板主公告與處罰
第二篇文章發完才看見板主公告並將兩篇刪除給予水桶
請問完全不知情直接給予水桶60天
此處分標準合理?
請板主進一步說明上述兩點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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