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 Jeremy_Lin板板主Patrickleeee不當水桶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7-16 02:43:29
※ [本文轉錄自 patrickleeee 信箱]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標題: Re: 你水桶我 我是沒差 但你會不會判太重
時間: Wed Jul 15 19:59:47 2015
※ 引述《jacktakuya (Takuya)》之銘言:
: ※ 引述《patrickleeee (派脆)》之銘言:
: : 不是特定期間,而是之前就有說了,FA這段期間,一直到開季,來酸來鬧會直接以最重刑
: : 期來算,而且判定會變嚴格。
: : 玻璃心本來就有貶意,意指內心脆弱,我說過了,也有另一人講類似"這樣也桶"的話,
: : 他並沒有被水桶。那句話跟你的第二句話是差不多的,你被桶的原因是第一句話。
: : 完全沒考慮這點,為何要特別說明?判決中完全沒有說你是誰分身阿。
: : 判決他跟判決你沒有關係,無論今天你說真話說假話,網路上根本不可能知道真假。
: : 你被判定違反板規,純粹你用有貶意的詞來形容。
: 你應考慮整句語句來判斷 如果我是寫"板主玻璃心 這樣也桶 " 肯定句
: 我寫"玻璃心喔 這樣也桶"是一個質疑的態度來寫推文 "喔"是一個質疑的語氣詞彙
: 玻璃心不是在酸 如板主認為原意就是指內心脆弱 是合理
: 何以見得這是在酸?這樣的字句連諷刺的成份我認為是完全沒有的
: 我這句頂多同等 "內心脆弱嗎 這樣也桶"
: 如何算是會有酸或引戰的感覺??
: 評論板主可能內心脆弱也是一種錯?
: 你真的不玻璃心也沒內心脆弱
: 根本可以不用理會我的評論意見
: 我陳述意見而已 這還不到鬧板程度
: 你說別板可以寫 不代表這個板可以寫
: 這樣可能是一個有爭議的立場 因為水桶理由很大部份是一個板主個人上的自由心證
你一直重複你的論點,不代表你就是對的,你可以看你推文後,大家也覺得你該被桶,
大部分人都覺得你的推文有犯板規,並不是只有我一人。
如果今天是我桶你,所有人或是大部分人都說不恰當,那就真的是我的問題,但是今天
不是。
你的論點我已經看過了,我還是維持我的原判,那句話帶有貶意,如有不服,就上訴到
組務吧。
: 對此判決有意見 我想由板務第三方判斷就好
: 謝謝你回信 我的立場只有論事就事
: 另外你的水桶公告 是把我和另外一位板友的水桶一起公告
: 且水桶理由黃色字句中有IP兩個字
: 我在信箱中聲明我非其他網友之分身 直接說明
: 不管你是否認定是不是分身 就不是分身 所以我的立場就是還是要寫出來講清楚
那只是我複製完整板規,讓你知道違反哪一條,不是那條全部都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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