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NBAEasyChat版 注意案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2-11-26 19:44:32
※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1. 我要求的東西算是基本中的"基本" 所以你不肯處理是你自己該面對的
: 而不是組務一再要求"你" 更何況轉別版的文章 推文中不斷批評
: 還有人身攻擊的推文需要我點出來嗎?
人身攻擊部分我沒有收到任何檢舉
現在是誰搞不清楚狀況?
又要再一次越權處理了嗎?
而且轉文到底誰說不行了?
轉box也會對內文批評
轉外電也會對內文批評
轉篇祈禱文就不行?
: 2. 你一再強調:你的心態如何..
: 這沒有法理...
: 你應該如何如何...
: 我對幹部的要求很簡單 好好管好自己板 少去惹事生非 ,但是你的態度和作法就顯示
: ===你不肯聽從組長的指揮,只想做自我中心"主義"的版主===
組長只跟我說去處理
沒有說哪篇文章
也沒有說問題癥結點
也沒有說要引用哪條法規
你說刪就刪
這叫專治霸權
我們講了這麼久
你還是講不出問題在哪裡
我憑哪一條該去刪他們
還是你是在暗示我就刪沒關係你會罩我?
還有 我說的那不叫心態如何
那是板主做出判決時心證形成的過程
我是在告訴你"為什麼我認為不用刪 為什麼沒有爭議"
扯心態幹嘛?
: 3. 你希望我拔你這一點 那我請你自己好好思考自己要不要在擔任版主
: 不想依據規範作 OK 那請你找接班人
:
作者: dtslim (LIL C)   2011-01-26 20:59:00
轉文我有私信原PO喔,有信件備份,謝謝應該要感謝這噓錯人事件,讓林迷知道對待酸酸不能只想要報復多一點包容和理智的判斷,來看待一些非一味吹捧的PO推文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1-01-26 21:05:00
請問我甚麼時候准許位申請發言發言?
作者: dtslim (LIL C)   2011-01-26 21:06:00
明明一些人才初犯就重罰一年,還隔空舉證...這些本來就爭議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2-02-05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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