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seball-cobras0321-2015/11/13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5-11-25 02:07:37
我覺得這個檢舉案影響了同一人提出申訴案(本板#1MHX1uIy)的處理進度,沒有這個
檢舉案,申訴案應該在上週初就會處理掉了。不過這是我自己的問題就是了。
根據檢舉人所述,板主 cobras0321 在處理溝通文 #1MG7aky2 (Baseball_BM) 有怠職
情事。於 Baseball_BM 板的「使用規則」置底公告中的發言規定章節所述:
二、發言規定:
1.「板主判決爭議溝通」類案件,僅當事人可發言。
(若有特殊情況,小組長亦可宣布該案件進入「自由發言」狀態)
2.「板務建議」類文章均可自由發言。
3.「張貼問券」、「調查」、「廣告」等提案,僅當事人可發言。
4.使用者提出溝通、板務建議或其他申請後,板主須於 72 小時內做出回應,
否則記板主警告一次,兩次警告予以免職。
若板主有事先向組務告假則不在此限。
而根據檢舉人提供的時間點:
11/09 18:44 使用者 a00199bcd 於 Baseball_BM 發表溝通文#1MG7aky2
11/12 18:44 板主應於 72 小時內回應的期限
11/12 23:34 板主 cobras0321 於該文推文回應溝通
因此,此檢舉案成立,應科處板主 cobras0321 警告一次。
不過,縱然板主已經超過回應期限才回覆意見,但板主的作為仍舊幫助檢舉人完成溝
通程序,這點應有收致「亡羊補牢」之效,不至於產生檢舉人所謂「……漠視板規且
違反系爭規則之舉彰彰甚明……」的惡質影響。
在斟酌現實情況後,將 cobras0321 的罰則調整成為「警告一次,緩刑兩個月」,若
即日起兩個月內,該板主未再犯相同情況時,此警告即失去效力;若即日起兩個月內
的溝通案件未能即時回應,則本次的警告罰則有效,若屆時有人檢舉,該板主就有可
能領到第二次警告,這點也請板主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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