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且組務larusa亦於 #1G1CLDtP (CourtBasebal)肯認"檢舉權"是站方明訂的權利。
本人於Elephants板之檢舉權遭該板板主以設定黑名單之方式剝奪之,且該檢舉權之剝奪
並未有任何更高層級(組務/群組)之判決依據,請組務針對Elephants兩位板主CKCDY與Runk
en違反"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五條,對本人檢舉權之剝奪給
與公正之裁判。
檢舉權剝奪期間:
CKCDY :2012/7/15~
Runken:201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