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決不當-併案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6-14 22:39:45
針對Runken板主的檢舉
組務對這部分先做出裁定 檢舉不成立
依據#1FsUxuPb #1FsUy037 #1FsUyA5_ 等三封申訴人與CKCDY板主申訴信件
可知申訴人與板主正處於申訴人與被申訴人關係
雖被申訴人Runken板主主張已將申訴人設定為黑名單
惟經另一位板主CKCDY轉達 申訴人之信件已轉達至被申訴人手中
被申訴人也寫信回應了
根據群組長於#1D_kzD1C (Sportcenter)公告
第一層級申訴信件屬公務信件/沒有私人信件性質
另外Runken板主提到未經同意公布水球
組務查閱相關文章並無公布水球情事
如係指申訴主文(#1FqaiiuS)提到的部分
是否得做為證據組務要進行後續審理才能確定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2-06-14 23:28:00
無異議~謝謝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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