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7] DSLR板主濫權申訴案無處理(Sub_DigiTech)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20-06-15 16:49:10
※ [本文轉錄自 Kamiya 信箱]
作者: Kamiya (谷實)
標題: Re: [判決] #1UYRZ_3z (Sub_DigiTech)申訴案
時間: Sun Jun 14 23:33:06 2020
組長好
請問您作出判決後 kblover僅修改板規 這件事的爭議我已經再另外一封信提到了
這裡要提的是 kblover仍然對於我的檢舉沒有處理
請問您這邊有權限對他做出要求 請他處理我的檢舉 或將他拔除?
或者這個判決並沒有實際上的效力(因為沒有規定他何時要作到 或者不作到會怎樣)
謝謝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申訴人:Kamiya
: 申訴案:#1UYRZ_3z (Sub_DigiTech)
: 案 由:板主濫權
: 判 決:一、維持原判
:     二、DSLR板新手禁止噓文條款暫時中止,請板主重新檢視
:     三、另重新審視申訴人原先之檢舉文
: ---------------------------------------
: 一、審視 DSLR 板板規,關於新手文禁止噓文條款,立意應為保障新入門之使用者,為避
:   免其遭受過嚴厲之對待,以致心生對該板之反感。惟申訴人 Kamiya 於 DSLR 板使用
:   資歷已久,斷不能視為純新手看待。
: 二、綜觀申訴人 Kamiya 於該篇文章中,多有爭議言論,態度不佳,亦有挑釁意味,遭受
:   其餘使用者噓文並非不可預期之事件。板主有匡正板風之義務,為制止板面失控,板
:   主對於申訴人之處分,小組認為合乎板規之定義。
: 三、針對申訴人之檢舉案,應依照板規之訂定貫徹執行。惟該板規顯有漏洞,即刻起該板
:   規應暫時失效,請板主重新檢視該板規,並檢視該檢舉文。不可應申訴人之心態,即
:   完全忽略該案之違規部分。
: 四、本站板主均為無給職,去留可由使用者決定,惟無論其行為如何,小組無立場要求板
:   主道歉。更遑論申訴人今日態度不佳於前,又挾帶私怨於後,此行為小組深表遺憾。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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