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Honorguard06不當判決

作者: cash35 (Englishness)   2016-05-12 22:58:41
※ 引述《weedyc (猴子)》之銘言:
: 經檢視申訴人之申訴訴求及申訴內容:
: ※ 引述《cash35 (Englishness)》之銘言:
: : 《一.Mobilecomm板主Honorguard06對本人之禁言半年之處分不該當》
: : 申訴之要求:
: : 1.版主群立即解除對本人之禁言處分
: : 2.Honorguard06於Mobilecomm公開道歉
: #1N5cnaBo (MobileComm) 已處理。
請群組長一併判斷#1N5cnaBo (MobileComm)的程序衝突問題
也就是在案件申訴(上訴)階段,當事人是否可以改判重型的問題
因為我的爭點一直都是:
「半年判太重,違反比例原則之法理,也違反過往之判例」
結果Honorguard06在#1N5cnaBo (MobileComm)道歉完
下一句馬上加重判我一年
這就好比司法程序走上訴,案子會上到二審
結果一審法官還沒等到二審判決就直接再加重判。
如果程序可以這樣倒行逆施
像我這種申訴中的案子還可以改加重判,以後誰還敢申訴?
板主可以這樣濫權嗎?申訴制度根本虛設吧?
更何況Honorguard06是有過多次不良紀錄的板主
包括在L_TaiwanPlaz群組被申訴過兩次處分過重
Honorguard06是被眾人罷免掉彰化板板主的職位的人
Honorguard06是價值判斷能力差到嚴重傷害板友權益的前科犯
群組長難道只判斷「沒有義務衝突」就可以結案了嗎?
Honorguard06道歉完,再砍一刀的正當性,難道不用判斷嗎?
---------------------------------
最後,既然群組長下了Honorguard06應「利益迴避」的判斷
請群組長要求Honorguard06撤銷#1N5cnaBo (MobileComm)的一年水桶重判
Mobilecomm板上對個人的人身攻擊頂多判一個月
前面的文章也整理了大量判例佐證,群組長應依照判例去判斷有沒有過當。
最後,Honorguard06無視比例原則事小、
#1N5cnaBo (MobileComm)踐踏我個人事小
申訴過程中,最令人無法忍受的,是對於程序正義的藐視和踐踏。
Honorguard06樹立一個行政實務上前所未見的恫嚇效果,那就是:
「敢申訴板主?刑期再加倍奉還。」
板主可以這樣玩,使用者權益何以救濟?後患無窮。
: : 《二.板主身兼小組長,產生義務衝突》
: : Honorguard06應辭去板主或小組長之任一職務,避免義務衝突
: 本站大多數群組之小組長基本資格皆含「擔任該小組看板板主」為其一,
: 或「有擔任該小組看板板主」為優先遴選之條件,
: 本群組也有相關申請資格條件(詳見 精華區 z-1-5),
: 故板主身兼小組長並無問題,
: 但若申訴人認為身兼兩層身分對小組層級判決有疑慮,
: 可以「利益迴避」為由至群組組務板申訴。
: 本案結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