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水桶申訴(小組長為同一人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12-23 16:17:41
因為這個申訴案牽涉到的個案很多,所以在略為了解板主群判決的依據以後,
我原本是希望板主群可以先對判決標準作初步的解釋,讓板友知道處分輕重不同的理由。
若是板主判決的理由不符合板規的規範,或者是實際判決的處分不符板主所述之理由,
再進一步仔細檢視板主在特定個案上面的板務處理,是否有不洽當的地方。
所以一開始我並沒有很仔細地要求程序上必須要完全正確,因為不論程序如何進行,
申訴人與板主之間勢必是需要針對申訴的項目作一些溝通,以確定歧見所在,
避免以自身的揣想紮一個稻草人加以攻擊,而無法對意見不同之處有效進行溝通。
既然 kblover 板主已經針對判決與處分輕重不同的原因,在 #1MK1bM85 作出解釋,
而 ctotw 板友也在該文文末強調程序問題應被顧及。因此本案後續的處置如下:
1. 根據本板 z-1-4 [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A.[申訴]
a. 所有申訴提出前,必須先與該板板主溝通,
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一週以上不理會,
或是在小組長裁決後仍不服,
才得以提出申訴,並須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
資料如有闕漏則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請用F轉寄至信箱備份,再用X轉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跡且有假造證據的疑慮時,該證據將不被採信。)
由於編輯歷史瀏覽系統無法保證提供完整的電磁紀錄,且會不定時清除,
導致依據編輯歷史作為案件處理的證據,可能有證據丟失的問題。
故目前不將編輯歷史視為有效證據,而 ctotw 板友轉錄於本板的證據,
多篇文章有編輯文章的痕跡,在文末對證據進行補述,已減損證據的可信度,
依據目前群組規對於申訴案件的證據轉錄要求,這些證據將不被採信。
因此,本案之原申訴事項中的事件相關文章,因轉錄證據受到編輯不被採信,
致使這些相關文章的資料無有效證據呈現於本板,視為資料闕漏。本案不予受理。
2. 若 ctotw 板友欲對 MobileComm 板之板務案件進行申訴,
請明確於申訴主文中說明欲申訴的事項是「哪一個案件」或「哪一些案件」,
並說明申訴的對象是「哪一位板主」或「哪幾位板主」。
以本次申訴為例,在 #1M0gtzhk 中 ctotw 板友所陳述之申訴事由之一為:
「版主群水桶標準不定,時常讓版友無所適從」,對於「標準不定」之申訴,
自然可由「板主群」的任一成員對於板主群作出判決的標準提出解釋。
所以我認為本案由 kblover 板主對於各判決之處分輕重作出解釋並無不妥。
若 ctotw 板友認為申訴的主要標的為 Honorguard06 板主之判決,
請明確於申訴主文提出,指明申訴的案件與申訴的板主。
3. 若 ctotw 板友欲對 MobileComm 板之板務判決標準一致性問題進行申訴,
請先依照 kblover 板主於 #1MK1bM85 所提出之板務處理標準進行審視,
並在申訴時詳細說明申訴案所指的板務處理,與 kblover 板主解釋不符之處。
或說明 kblover 板主的解釋與板規不符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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