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totw (加魯。聖里夫)
2015-05-06 15:08:00※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fount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之銘言:
: : 查DigitalTech小組長每天都有上線
: : 組務板之申訴進度卻非常緩慢
: : 像這篇:
: : 文章代碼(AID): #1LDFXJhM (Sub_DigiTech)
: : 小組長要求kblover去DigitalTech 組務板說明
: : 但kblover在72小時內都沒有去說明
: : 此一情況之下
: : Honorguard06小組長應該根據申訴者的給的資料
: : 得逕行宣判
: : 然今已超過一週以上,仍未處理
: : 應加速處理才是
: 對小組長的建議,應於該小組的小組組務板向小組長提出。
: 請將上述的建議發表於小組組務板。
通盤性來看,群組長應該設置更明確的規定和權利義務規範,
片面的消極尊重只會淪為擺爛,
電信檢舉版的檢舉文都超過七天了也沒處理!
小組長也超過七天沒做出判決!
重點是那幾位從沒請假也每天上線!
然後連個警告都沒有???
我知道你們權力建立在「互相投票」來選出群組長,
但不能因為這樣互相袒護、鄉愿,非常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