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板主,板上交易日漸商業化議題

作者: masala (masala.zone)   2018-12-13 01:09:41
※ 引述《redddd (咖啡大毒梟)》之銘言:
: : 抱歉,板主
: : 沒有很懂
: 看不懂是嗎??代表你的理解能力不佳
: 就是市場機制
板主,這裏可是學術網路呀!這裏不是Y拍或露天
切勿本末倒置阿
再一說,板主在尚未動氣前,12/6日的回信當中
還深表板上器材交易已過度商業化
https://i.imgur.com/KQsuoTh.jpg
但,動氣後卻又說是市場機制,這 ........
: : 所以,針對我所提問的問題
: : 板主是採「同意」,只要能低於市價,且相隔三週發文,在板上長期經營賣場也無妨?
: : 換句話說,板主是願意為這些賣家的「低價」來背書?
: 不要亂扣我帽子,誰要為這些事情背書??
: 你根本沒搞清楚,這些器材買賣交易,
: 都是大家投票決定開放的,
當初表決通過的准許器材買賣,究竟是准許個人的二手器材在板上互為交易,還是准許專業賣家在板上長期經營個人賣場?
: 我只是執行板規,
板規第三點 請避免過度商業化行為
本板不歡迎純商業廣告
但各類特殊活動,如特價、特賣、團購、品嚐會、分享會不在此限。
板規3.7,本板買賣文開放器材買賣
: 板上的交易自有它的機制,
: 每件器材,我都得去審價嗎??
: 賣我眼中的爛貨,我也要擋嗎??
: 這些東西有人買 就是有需求
: 你是當我吃飽沒事幹??
板主還是一直沒有回答,
板上專業賣家的賣場文是否只要低於市價,相隔三週,即可在板上長期經營個人賣場?
板主說,咖啡板器材買賣採市場機制
板規說,避免過度商業化行為,商業廣告的特例包含「特價、特賣」
板規3.7,開放器材買賣文
鑑於板主已聲明不再針對此一議題回覆
所以,綜合一下上述,私以為是否可得以下結果:
咖啡板器材買賣採「市場機制」
只要低於市價,且發文相隔三週
板上准許賣家長期經營個人賣場,從事營利行為
而這樣的盈利行為,「並未違反」板規第三條的精神「請避免過度商業化行為」
是?不是?
好?不好?
板主已不再討論
我也無權給任何結論
所有的討論內容就擱在這,讓以後想經營賣場的板友至少有個參考
: : (因為偏低的價格都是有通過板主的認可?)
: : 何苦呢?!
: 認可個屁啦!!!亂扣我帽子!!!
哈哈哈,所以我最後加個「何苦呢?!」,誰都不可能去拿這石頭砸自己腳阿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8-12-13 01:11:00
我比較想知道,你提這個議題到底是看到什麼東西這麼礙你眼?
作者: masala (masala.zone)   2018-12-13 01:14:00
回答樓上,學術網路在經營個人賣場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8-12-13 01:17:00
既然你提了「學術網路」這麼大一項,我去看了站規,沒規定不
作者: masala (masala.zone)   2018-12-13 01:18:00
既然覺得自己的價格夠漂亮,那就請去Y拍或露天努力推銷阿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8-12-13 01:18:00
能經營賣場,那「學術網路」有規定不能經營賣場嗎?還是學術網路不能經營賣場是你說了算?
作者: allpafighter (階級攪拌子)   2018-12-13 01:22:00
天氣變化大呦
作者: masala (masala.zone)   2018-12-13 01:24:00
板規第三條的主旨「請避免過度商業化行為」
作者: JamesBondDai (戴PP)   2018-12-13 01:25:00
學術網路好笑你看八卦那些人學術個頭社會亂源可以討論商業化但你方式不是這樣戰版主不然你下次參選啊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8-12-13 01:32:00
版規第三條已經明確指出何種商業行為允許,「過度」一詞的範疇並非模糊不清,依此我看不懂你的問題,你的點在於必須完全禁止商業買賣對吧?
作者: henry3838 (蟹老闆)   2018-12-13 02:04:00
整個ptt賣東西的有多少 還有一堆買賣專版在這裡扯學術網路真的蠻好笑
作者: lovedream (簡單生活)   2018-12-13 02:32:00
帕利士通‧希爾.......
作者: ansan   2018-12-13 03:52:00
頗好奇 學術名義就可以不吃不喝做神仙嗎? 興趣與工作結合推坑讓版更活躍 哪裡不好? 這樣在板上連續戰版主 我真的看不懂
作者: photoless (Photoless)   2018-12-13 06:33:00
還是要給m大鼓勵 版大及板規確實當時討論出 器材只要是在不盈利爲前提的狀況下 可接受 但偏偏就有人習慣性的想偷渡 你看不慣 個人也曾有過 所以我常噓 當然有人也會反噓 如你說的 提出來是好事 但語氣大家不要太強硬個人完全反對推坑式的 某類器材夾帶盈利的販售文
作者: jakkx (風藍)   2018-12-13 08:18:00
只要多一句"我來當板主"我就推你…(能不能上就是其次了…
作者: b83160121 (kidney)   2018-12-13 08:45:00
如果真得要經營個人賣場,相信我沒人會選擇商店街商店街的個人賣場除了低手續費有運費補助之外沒有任何優點。再者,真要經營個人賣場至少要有一定量的商品庫存,以及多樣化商品我一次就只有兩三樣商品,數量也才一個,賣完就沒有了對我來講個人賣場僅是提供鄉民安全交易的一個機制而已如果有更好的方法,歡迎提出,謝謝 :)
作者: magic999 (小虎)   2018-12-13 09:52:00
我倒覺得你提到學術網路更諷刺,你去看其他買賣專版甚至於代買版,三週一次,一次賣兩台,一台頂多賺1k吧如果這樣你認為是"過度商業化",可能另立專版比較快了更別說售價甚至跟日亞直寄差不多價格,說營利也太瞎...
作者: jess851007 (阿奏你不合喔)   2018-12-13 10:57:00
再噓
作者: photoless (Photoless)   2018-12-13 11:12:00
這版投票過的 有些人可能沒參與到
作者: magic999 (小虎)   2018-12-13 11:34:00
所以嘛,如果是對人不對事,就不要美其名扛著大旗
作者: surreallin (小叮噹X小叮噹)   2018-12-13 14:29:00
板規都擺在那裡了,若有違規版主會處理,人家沒有犯規你要版主怎麼辦? 不用拿學術網路這頂大帽子來這裡扣啦,怎麼不去問站方為什麼這麼多交易版
作者: Silywuns (西里吾斯)   2018-12-13 17:14:00
又扣帽又指導棋,還要帶風向.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8-12-13 17:17:00
:)
作者: kee32 (終於畢業了)   2018-12-13 19:02:00
糟糕,原po不知要什麼盤算?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8-12-13 23:50:00
商業化不就是大量才有? 賣二手器材一般都個人在賣你可以把兩種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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