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ksoros (爪耙仔)》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小弟目前在中部某營造廠擔任工地負責人,工程屬於土木類,是公共工程。
: 是這樣的,在合約內容中,有約4500方的餘土需要清運,是既有就在工區內的,但開工
後
: 進場整地時發現所有需處理的土石方幾乎都是磚塊,磚塊瓦礫、廢土、垃圾的比例約7:
2:
: 1。
: 找來報價的土質場說要把廢棄物分類出來才願意收受,找三四間都是一樣的說法,從股
哥
: 大神街景地圖看,十年前就這個現況了,有許多垃圾都被土石包住,肉眼難辨,實在無
法
: 分類後清運。
: 監造設計那邊也說工程慣例就是要廠商自行處理,但土質場報價沒分類完成的費用比來
價
: 高了2.5倍,查相關規定有混到廢棄物的土石好像就屬營建廢棄物,但跟監造協調完全
吃
: 畢門羹,感覺上了賊船。
: 這個工區可能是以前有許多磚造房,當年拆掉的人沒運走,現在放那麽久,完全分類有
實
: 務上的困難,想請教大家有什麼方法解決嗎?謝謝幫忙!
第二次會勘結論現場土石屬營建混合物,監造提案新增營建廢棄物項目,數量約佔6%,請
承包商現場分類收方,以利相關費用編列,至於剩餘的94%,依營建剩餘土石方相關規定
辦理。
這個方案跟兩個月前沒有不同,我還是在原地停留,我們公司依然沒能力把現場的混合物
分類乾淨,工期展延文案依然卡在監造那,現場還是那些東西,不同的是叫來的協力廠商
接別的工作了,付訂的材料停止製造了,工區內的草長高了。
我以為規範是保護大家的,真的只是我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