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說監察院去年底有對維冠案中法院對維冠大樓設計者的判決發布調查報告: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17724
大意如下
地方法院跟高等法院採信台南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報告,報告指出維冠大樓的倒塌
是由 1.設計者鄭O旭於結構設計時低估靜載重44.3%,連帶低估地震力16.3%,以及
2.施工時鋼筋錯用所致。
而審理時包括成大教授、甘姓結構技師、結構學會等單位均提出鑑定報告有重大瑕疵,
"1.設計者鄭O旭於結構設計時低估靜載重44.3%"並非事實,惟法院並未採信,設計者
鄭O旭於是入監服刑。
而後工程會與國震中心之鑑定報告也認同,「結論靜載重無低估至44.3%之情況」、
亦「無地震總橫力低估16.3%之情形」。
監察院認為法院確有瑕疵,函請最高檢察署研提非常上訴、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提再審。
看完真的覺得設計者很倒楣......事實證明維冠一案倒塌原因是施工端的問題,法院採信
了有瑕疵的鑑定報告,(或許)並礙於當時的社會輿論,讓設計者鋃鐺入獄。
看了一下當時的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78230
如果我沒看到這個調查報告,肯定也會覺得鄭技師只是想讓自己脫罪吧?
鄭技師就這樣背了幾百條人命,成為人人喊打的罪人。而現在他也已經服刑完畢了,技師
牌也被拔掉了,不知道未來法院會不會還他一個公道。
想想真是可怕,當年他還是個剛畢業的菜鳥,負責此案的設計與分析工作,甚至也不是
簽證技師。 同時再看到了自己手邊的設計圖說跟技師章......也許未來同樣的事情也會
發生在你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