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採購評選 機關認定

作者: kiba ( )   2018-03-28 01:12:13
※ [本文轉錄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QkdjAYo ]
作者: kiba ( ) 看板: PublicServan
標題: [請益] 採購評選 機關認定
時間: Wed Mar 28 01:11:36 2018
105年辦了工程勞務採購 因為公告金額以上 所以成立評選委員會
我的單位是區公所
外聘名單是從資料庫中篩選出來的 其中首長圈了一個市府單位的副局長
後來也理所當然的給了2000元出席費
又本案為代辦工程 補助單位為營建署
現在送署核銷 那邊單位會計認定公所跟局處是屬同機關
所以這位副局長屬內聘委員 要我出席費收回
請問各位大大有相關函釋或相關法規嗎!?
作者: wen456789 (咖啡~)   2018-03-28 01:24:00
我記得 最近有聘兼 派兼的解釋吧
作者: kiba ( )   2018-03-28 01:36:00
有欸 好像找到了 感謝感謝
作者: Pix4D (Pix4D)   2018-03-28 01:53:00
所以2000要收回嗎?
作者: huchain (huchain)   2018-03-28 05:53:00
那有這種的 你們兩機關關印又不同
作者: NT49 (建議售價49元)   2018-03-28 06:03:00
那個會計…有點傻眼
作者: liubr (liubr)   2018-03-28 07:23:00
又代辦又補助?招標機關以外的為外聘,工程會另有函示就代辦案件,洽辦機關亦為內派
作者: kiba ( )   2018-03-28 07:52:00
有查到工程企字第09600110340號 再請承辦拿去試試
作者: nationals ((WuHuangTa))   2018-03-29 22:43:00
你說你是區公所,所以應該是直轄市內 (跟縣政府裡面的鄉公所關係不一樣)。 我想營建署的會計認定應該沒有錯, 你現在應該算一下如果那位委員算內派,你的外聘委員人數夠不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