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工程完工後三大人員撤下相關規定

作者: COWBOY2 (Cowboy)   2016-08-11 14:19:12
如題,
想請問一下,如工程完工後,何時可將工地主任,品管人員及職安人員請業主撤下?
或是哪邊有相關規定?
目前遇到一個案子,業主有變更(數量增加)但要我們先報完工(追加數量均已作完)...
他們再跑程序,工地已不會進場,但三大人員不讓我們撤下(其他工地需要...)
業主說要待驗收後才能撤~請問有相關規定嗎?!
thx
作者: bhstleon (真小人)   2016-08-15 22:25:00
魔鬼在樓上講的細節裡....小鬼難纏阿........
作者: COWBOY2 (Cowboy)   2015-08-11 14:19:00
更正:是報俊工"竣"工...Orz
作者: wangching (一朵花)   2016-08-11 22:29:00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4,竣工即可
作者: xpecial (改變成真)   2016-08-13 16:06:00
甲方上標案系統報竣工,就可以解除了
作者: COWBOY2 (Cowboy)   2016-08-16 09:57:00
我一個案子~上去查已經掛完工日期了..可是他卻不讓我退已經報竣了快兩個月了..還沒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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