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壢交流道

作者: winogu (win)   2019-11-02 00:03:53
經過陳情
有收到某議員服務處的來信告知
您好,經多次會勘討論後,於10/22會勘決議
目前將四線道之內側兩線道禁行機車塗銷掉一車道
僅留最內側車道之禁行機車
別問是那個議員了
因為好像不能出現他的名字?
作者: The5F (5F)   2019-11-02 00:49:00
所以?
作者: AWNESS (祈揚ESS)   2019-11-02 01:35:00
這篇文章完美詮釋了對人不對事
作者: dickkdickk (ls)   2019-11-02 01:38:00
市政信箱沒用,議員才有用?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9-11-02 01:56:00
市政信箱只有你一個人的問題 議員背後卻至少有1萬人的票
作者: kyozwhie (墨玄)   2019-11-02 03:20:00
議員會砍市政預算 可是投訴民眾不能阿
作者: weijacky5168 (weijacky5168)   2019-11-02 07:26:00
市政信箱喔,最後還是分到無權的基層承辦手上,寫越多只是增加他回覆的業務量,而倒楣的小承辦只能往上簽...還不如找議員快一點....
作者: countryair (countryair)   2019-11-02 08:05:00
這件事只是反應台灣公共事務的畸形
作者: ORK   2019-11-02 12:12:00
有事情反應給議員最快~~市政信箱通常不會有解決之道~關於交通案~都要會勘
作者: aliangh (嘎嘎)   2019-11-02 13:49:00
塗銷一條至少如果我騎車上班經過 可以不用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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