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食記推文規勸+買賣文水桶

作者: RLIM (阿合)   2018-11-27 12:15:00
某次文章內,有版友推文提到,
意思認為版上對食記也不友善!
當下覺得應該只是口味上差異,
所以給噓文,
不過還是選了幾篇看了一下,
蠻多言論是懷疑或是猜忌!
口味一定有差異,
批評食物還能接受,
但是沒有證據的事情,
只因為反對而反對,
這不太公平!
不喜歡可以左轉,
但是部落客也有情緒吧?
他們真心分享,口味不合,
他們一定能接受,
但是猜忌業配或是猜忌是不是被招待,
只是聽說去批評他人,
部落客會很難過的!
很多話,私下說那是個人的自由,
這些話公開說,沒證據,這樣不是傷害名譽!
推文前,想想當自己被誤會有多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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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jackson66 [轉讓] 麻將 打過三次 原價1050元 轉賣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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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相關文章
2.2 轉讓物品限定票券及上課時數。
面交地點限南桃園地區,發文時務必填寫購入金額,違反者刪除
禁止禮券、提貨券、加油券以及折價券
同時也禁止出租文(可發文尋找房子/車位,但不得發文租屋/車位,此屬營利違規)
禁止轉讓之物品可於置底專區推文轉讓
請注意,本板不負責轉讓期間所產生之任何糾紛處理,但買賣雙方可自行發文公開
相關違規行為(放鴿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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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 2.1 ~ 2.3
轉讓價高於購入價、無償取得(公司贈送等)、轉讓非限定轉讓物品、收取代買費 者
直接退文且水桶1周,文章自刪仍需處分。
違反 2.4 者,水桶1年外加退文處分,3年內再犯,得停止使用板務服務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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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2018 11:43:17 RLIM 暫停 jackson66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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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LIM
作者: pj110000 (fwfwbwnbn)   2018-11-27 13:06:00
說話要有憑有據,而不是射後不理,扯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8-11-27 13:11:00
那以後沒證據就不要回文啦
作者: keans0785 (中壢要潤)   2018-11-27 13:30:00
推一樓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8-11-27 14:09:00
連爬了近期所有食記,有噓文…黑糖珍珠?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8-11-27 14:24:00
有些詞彙風格過於浮誇 誇大 導致信任喪失 令人反感 被噓很合理 已經不是口味不同的問題
作者: jytr (175會不會嫁不出去)   2018-11-27 15:45:00
有些寫的過於浮誇,根本不敢讓人採信另外,邀約文又有多少人會誠實說
作者: Yeeeha (Hilarious)   2018-11-27 15:54:00
這什麼鬼 公開版面發文然後不接受正反回饋?那麻煩也別轉過來了 請關門自爽
作者: bllove (奇洛)   2018-11-27 15:55:00
你怎知邀約都會老實說,推文有些吃過不能質疑嗎
作者: JOGIBA (978)   2018-11-27 16:07:00
不是啦,該箝制的我們還是要箝制一下嘛,不要把這裡當八卦板啊,這樣板面才乾淨對不對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8-11-27 16:09:00
某會員........
作者: fangkitty (天氣晴)   2018-11-27 16:25:00
說實話也不行喔?
作者: ePaper ( ̄ ﹁ ̄)   2018-11-27 16:29:00
連噓文也不行?
作者: tsukili (梨)   2018-11-27 17:23:00
那買賣文標題要不要馬賽克下 不然公告幫廣告販賣資訊了XD
作者: zames0625 (LNDK)   2018-11-27 18:30:00
有些整天吹捧好棒棒的 當別人沒去吃過?不能噓?
作者: babyred (SleepyHead)   2018-11-27 18:40:00
可以舉例嗎?我看的霧煞煞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8-11-27 18:42:00
我覺得這有點管太多了,太激烈再警告就好,現在是一言堂?
作者: jytr (175會不會嫁不出去)   2018-11-27 19:15:00
以後食記附上發票好了,證明有實際消費為什麼有的人食記會被推薦,而有些人會被噓,寫太誇張的不能被評論,吸引人去吃後,覺得不爽怎麼辦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8-11-27 20:45:00
猜得到是誰 哈 愛浮誇分享又在乎別人噓文其實噓點八成都是寫作方式啦 自high體就是看不下去
作者: blue28082 (remember)   2018-11-27 20:50:00
這裡是一言堂喔?這版大概是我看過對食記文最友善的版了基本上根本不會有噓文 只有那種太浮誇的食記文會被噓欸 我覺得如果連推文都不能噓 那乾脆版上禁發食記文算了
作者: tbu (Ariel tang)   2018-11-27 20:54:00
我覺得可以表達實際用餐感想,但不要涉及人身攻擊就好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8-11-27 21:01:00
不好吃推文反駁都不能?白色恐怖?
作者: cov (泥)   2018-11-27 21:03:00
還是可以說不好吃吧 為什麼不能? 店又不是寫心得的人開的心有這麼玻璃嗎?有點管太多 也沒看到有人因為好不好吃在互吵架阿這本來就很主觀
作者: aimay (碧碧)   2018-11-27 22:28:00
這是戒嚴嗎...... 有些食記版主有看過嗎 那種風格在其他版早就被禁了
作者: xxnn (ccc)   2018-11-28 01:12:00
好吃就是好吃難吃就是難吃,敢宣傳就不要怕人講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11-28 01:53:00
現在是挺浮誇業配文的意思??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11-28 02:13:00
聽錦家老闆說的 板上也沒食記詆毀他 他有可能惡意造謠中壢部落客吃霸王餐
作者: cov (泥)   2018-11-28 02:28:00
有解釋給推
作者: RLIM (阿合)   2018-11-28 02:31:00
非常歡迎不好吃給噓!就依我本身,我很喜歡去某家火鍋店,也推薦過,很多人覺得不好吃給噓,真的沒關係,但是因為好吃寫文章推薦被講業配過的作者,那時他心裡一定難受,因為店家沒要請我們推薦,我們是喜歡才寫的!
作者: lackingg (隨意essus)   2018-11-28 04:03:00
想請問是否可以在po食記文的時候直接標明是店家招待或是自費用餐這樣可行嗎?我看某一個汽車頻道沒業配開頭都會說,此影片無業配置入這樣做應該可以減少推文直接推業配。就算實際上是業配,文章內打自費,這就是各人的誠信了,就相信各位分享食記文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8-11-28 04:50:00
所以公告若直說:「食記 禁止 噓業配」大家就不會誤解了食記在文章開頭打 店家招待...就是業配,不能PO文啊?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8-11-28 04:51:00
給噓 管太多了 網路上的言論本就有真假虛實 信不信由你要是有人心情不好 每個食記都給噓 都說不好吃 行不行?反過來有人心情好 每篇都說好想吃 行不行? 可以嘛難道要在每個PO文的人背後裝針孔 看他有沒有說實話嗎?還是說每篇PO文都要先寫 經過CNS良心認證 信任度99% ?你就是想要管制別人的言論 每篇PO文都想要思想審查別人PO文說謊抹黑 又關你甚麼事? 自己PO文 自己負責到時候被吉 又不是你上法院 管那麼多幹嘛
作者: jytr (175會不會嫁不出去)   2018-11-28 05:28:00
以後食記請附上消費證明(發票)自己掏錢,店家不會不給發票或收據吧然後,明明有發票的店家,卻只拿收據當證明就應該有問題為什麼某些ID會被懷疑業配,某些不會呢被說業配就要玻璃心還是被噓太多不能交差食記被懷疑業配,一定不是一篇両篇的事情板友的感受我相信是真實的,不會刻意去噓文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11-28 07:35:00
請問業配卻沒註明的文章 版主要怎麼處理???
作者: keans0785 (中壢要潤)   2018-11-28 08:38:00
呵呵...長大了才發現,你們這些大人有多噁心...
作者: pj110000 (fwfwbwnbn)   2018-11-28 09:47:00
業配再差也總會配到好吃的店家嘛~店家是無辜的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8-11-28 09:52:00
板主公告語焉不詳,難怪鄉民誤解離題,怪誰?怪我喔?
作者: jytr (175會不會嫁不出去)   2018-11-28 13:37:00
業配文請標注,多少人會誠實說??以後附上發票收據阿要不然直接公告食記不准噓原po業配會被噓的,我相信只有某幾位會被這樣對待那個人的文章,我現在直接不看對我來說沒參考價值,可信度超低搞不好寫個生水,都可以寫成深海抽取的健康鹼性水
作者: Yeeeha (Hilarious)   2018-11-28 14:20:00
板面有每篇食記都存在胡亂噓文?你是低估了板眾的判斷力,還是高估了那些特定寫手的公信?睜眼瞎話的業配不是造謠,懷疑業配是造謠…行啊搞出辦法認證每篇出現在板面的文章都經過檢驗 不容質疑公信請別說沒辦法 你既然要搞烏托邦就要想出排毒法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11-28 15:03:00
翻了中壢板板規N遍 就是沒看到沒標業配的懲處能不能PO文是一回事 大家本來就有噓文的自由該懲處的是不實言論 不論是業配與否 噓文內容與否我用"推"的 說人業配(抹黑非事實) 難道就可以?板主可能還搞不清楚問題重點出處......另外 來信提供證據? 限制文章? 列板規出來啊~~~!!!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8-11-28 15:51:00
其實會被噓業配 通常是立場過度偏袒店家 與板友親身體驗相違背 有扭曲事實跡象。否則畢竟是地方板,在地人總會有真的去過的 提出經驗 <- 無論是贊同或反對推噓文
作者: arieshide (*~^_^~*)   2018-11-28 16:09:00
版主的意思是,太浮誇的食記可以噓文說難吃,但沒有證據的話不可以說浮誇食記=業配,是這意思吧?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8-11-28 17:00:00
業配跟佛地魔一樣不能提好了
作者: jytr (175會不會嫁不出去)   2018-11-28 18:12:00
我噓原post業配他拿出收據或發票我可以認錯。改推兩次回來那,拿不出證據呢版主要說說看怎麼處理嗎廣告不實處置還是???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8-11-28 18:18:00
但假如都和店家合作 並偽裝身份發文,店家給行銷者一張收據或發票~廣告費也很便宜。覺得內文還是重要依據。如之前他板某篇 業配感神重被爆噓,結果出現4位數購買證明(但金額小不同),後來開箱仍…業配很重被爆噓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11-28 20:45:00
為什麼食記這麼多,有些被噓爆有些不會,看來板主還是不懂呢,讓我想到電影版禁止喊工讀生的那位板主,嘻嘻
作者: blue28082 (remember)   2018-11-28 21:24:00
po食記文把連結放文章的部落客 我相信有絕大部分是為了衝自己的部落格瀏覽量 而衝瀏覽量不就是為了自身利益嗎?(會有廠商找合作業配之類的...) 如果只是單純想分享美食 為什麼不直接把圖片也一起放ptt上就好 我覺得就算開發票也不足以證明不是業配 發票也可以開了再作廢不是嗎?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11-28 22:32:00
樓上的 請問一下PTT哪裡有空間可以放圖?全部都是網路上其他的免費圖床 哪來的放PTT上?
作者: a10027395 (Alice)   2018-11-29 04:01:00
mo ptt手機編輯文章的話可以在文章內直接上傳圖片,電腦發文不行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11-29 10:27:00
那種上傳也是傳到他們自己設定的免費圖床空間乾PTT什麼事???
作者: appgra119 (王小強)   2018-11-29 13:37:00
所以有沒有業配PO文的人說了算,無法各位不准公開懷疑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8-11-29 13:51:00
板規定出來 其他的多說無益 不然就是板皇說了算嫌事太多可以不用幹 有的是其他人出來選板主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8-11-29 15:18:00
藍色大和a100大說的是 直接在ptt頁面上(手機或網頁版)即可看到 完整圖片(最好加上自動開圖),而非僅複製貼上純文字,刻意讓讀者 一定要點進網誌~ (否則看不到照片)...不過這個其實以前板上有討論過了XD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18-11-29 16:55:00
大多小吃店或攤販都沒發票的,也不會有人閒閒去要收據,反而店家樂意跟業配合作開來打廣告。 用收據檢視可信度根本笑話。
作者: jytr (175會不會嫁不出去)   2018-11-29 17:18:00
那板規直接訂死啊,說沒明確事證不准噓人業配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8-11-29 18:13:00
……違者刪推文+水桶嗎orz
作者: pairsed (悠閒的生活)   2018-11-29 19:22:00
那被部落客騙的板友就沒情緒嗎,有的食記一看就很誇張,該接受公評。
作者: tsukili (梨)   2018-11-29 19:23:00
我上面回的是指這篇文桶的那買賣文你幫他把價格種類都打出來了 是問公告內要不要馬賽克看你回的像是看錯我打的意思了囧"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8-11-30 13:30:00
管太多 如果撰文者這麼玻璃心 無法虛心指教 還是別獻醜了 就是文章偏剖讓人感受業配 該自我檢討又不是國小生作文 需要鼓勵
作者: xxyy5566 (XY56)   2018-11-30 14:52:00
管太多
作者: zanetti1122 (zanetti)   2018-11-30 18:58:00
真的管太多了 乾脆禁食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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