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LIM (阿åˆ)
2018-11-17 05:47:25文章46687公告下,解釋很長一段,
其中一位依舊只願看他要看的文字!
依舊挑釁,前面推文公告下酸言,
依照版規9.1 正確發文底下,
又進行酸言的言論!
前篇公告沒有處置版規,
這句版規1.6
處7日水桶!
噓 wild2012: 好大的官威阿! 你沒PO之前都不准PO 你PO了就可以11/17 05:24
違反 1.6 經巡查或檢舉,視情節輕重水桶7天以上,再犯永久水桶。
11/17/2018 05:40:15 RLIM 暫停 wild2012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