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 1210 你願意和我一起站在凱道上嗎?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04 18:35:03
晚安,自從我大學畢業後,
我已經很久沒有逛中壢板了。
我是中壢健行科大的畢業生,
現在在台北的資訊公司擔任程式分析師。
我在中壢求學的時候,有一年半的時間,
在中壢前後站的全家打工。
除了在全家打工,我也在學校不少店家打工過。
記得曾經有客人說:「怎麼又是你?」
說到處都看到我,說我到處出現的太誇張。
可能有不少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
曾經在哪處消費,剛好就是由我為你服務的。
同時,我是個雙性戀女同志。
看見在這次不斷延燒的同婚議題中,
每個受傷,受挫的同志朋友,我一再的沮喪落淚,
我不知道為什麼,同志沒有打人,沒有想要藉由修法侵犯任何人的權益,
和其他人一樣,奉公守法,
卻要一再的遭受抹黑造謠的傷害,
說什同志平均一人有1000多個性伴侶,
(不好意思,我晚熟到出社會好幾年後才談第一段戀愛,我不只拉低同志性伴侶平均值,
還拉高了台灣女性第一次談戀愛/發生性行為的年齡.....)
甚至更進一步的言語羞辱或實質的生理傷害?
就在昨天,一位我認識的同志朋友,只因在凱道附近的路口揮舞彩虹旗,
就被潑咖啡,然後因遭受推撞導致肋骨斷裂送醫。
我在中壢有超過3年的服務業/餐飲業經驗,
我不知道我接觸過的客人有多少,太多了,多到我不知道怎麼數,
而我今天,想問問那些客人:
那個平凡無奇,為你結帳,加熱食物的便利店店員,
想要和交往一年多的女友結婚,會傷害到誰?
有需要為了反對她和女友結婚,而傷害她的朋友到肋骨斷裂嗎?
在中壢生活,讀書,工作的板友們,
不論你是什麼職業,什麼國籍,什麼性別,什麼性傾向的人,
可否占用你們12月10日一天的時間,和我一起站在凱道上?
不只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可能,
也為了不再讓更多同志,只因為「生為同志」,
就遭遇到不當差別待遇(歧視)的傷害。
你可能剛好就是同志,或是
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同事,你的下屬,你的同學,
你的學生,你的鄰居,你的老師,你的主管,你的交往對象的什麼人--
甚至是曾經和你說「你好」的便利店店員,問你「今天要點什麼」的服務生,
剛好就是同志。
而我們這些不起眼到你不曾發現到的同志,迫切的需要:
你站出來,幫我們告訴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這個執政黨,
同志值得擁有和其他異性戀一樣的待遇。
當日活動官網:
https://goo.gl/8zfgX4
http://i.imgur.com/pr0I7yH.png
13:00開始入場,15:00開始~20:00結束
作者: lima3118 (莉莉)   2016-12-04 18:53:00
作者: lovecuha (Kakami(負能量賢者))   2016-12-04 18:56:00
推。
作者: tseupnpneyi   2016-12-04 18:59:00
加油
作者: defective (defective)   2016-12-04 19:00:00
推,正視同志的議題,才不會有太多檯面下的悲哀發生
作者: joebryant (喬兒)   2016-12-04 19:05:00
我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修民法不能立專法?想知道您的想法,謝謝
作者: z326326 (飛漁)   2016-12-04 19:06:00
可以的!加油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16-12-04 19:26:00
悒[一定要參加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2-04 19:33:00
同事有男同跟女同,支持你也支持他們
作者: Haley (楊梅蕾哈娜)   2016-12-04 19:45:00
絕對會參加!
作者: joebryant (喬兒)   2016-12-04 19:51:00
這麼說好了,專法如果能夠提供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務,專法跟修民法對您來說差異在哪?
作者: emily50322 (小艾)   2016-12-04 19:52:00
推!可惜那天行程人在屏東
作者: losting ( )   2016-12-04 20:00:00
推!
作者: tacimio1216 (Sheena)   2016-12-04 20:02:00
加油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04:00
我比較好奇一樣都是人權,保障的都一樣,為什麼還要特別立專法給人感覺有特別待遇?
作者: ymcheung (ymc)   2016-12-04 20:07:00
專法就跟外勞專用公車一樣
作者: jojo5417 (我是揪揪拉)   2016-12-04 20:07:00
推,愛與被愛是每個人都該得到的事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10:00
支持你,舉雙手雙腳支持,但我那天要考試 QQ
作者: RLIM (阿合)   2016-12-04 20:10:00
大家都要和平看待這事!真的這社會不會變不同!但會多一份愛!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10:00
這邊有提到為什麼不另立專法 https://goo.gl/UaunWy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11:00
我反對利專法,但我更反對把利專法的人當敵人...反對利專法,因為心裡上會有歧視的感覺而利專法,考驗的是立法程序跟技術的問題立專法... 可以的話原po幫修,再把這行刪了QQ理論上立法技術足夠,立專法根修民法是一樣的說白一點,如果你真的有在意敵人是誰的話真正的敵人是像姜世民那些堅持家庭=夫+妻的人如果你不知道姜世民是誰,拜託不要跟著混淆焦點只會讓那些忙著寫法律白話文科普的人感受到豬隊友如果可以,那些來問你立專法OOXX如何的人你先問問他,你支持這個風向的改變嗎而不是把可能的隊友趕到你的圈圈之外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04 20:19:00
我不會把立專法的當敵人,同時在作溝通時,我認為確實了解對方沒有表達出來的想法是很重要的。支持專法的人,背後有很多脈絡,這些脈絡有不少相互矛盾的地方:覺得立專法比較快,可是修民法已經過一讀,這個會期出委員會,專法還沒內容,怎麼會比較快?覺得專法就可以讓反方不那麼反對,且技術不難了,可是反方要的是不影響民法婚姻定義的專法,光這點就可能造成立法技術難度了,且反方昨天夢時代的舞台表示是「不立專法」。
作者: noreg0071092 (鄰居)   2016-12-04 20:21:00
我認為專法就不是平權,如果用結婚是人的基本權利,那異是人可以結婚,同也是人也要可以結婚,用專法從最初的本質就否定了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23:00
專法這件事情本身跟平不平權無關專法的內容才是關乎平不平等就算是專法也可能是優惠性差別待遇,難到你要說這是不平權?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25:00
不平權不單是指同性,對象也能是異性吧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25:00
w9c,你345行的內容是,速度比質量重要的意思嗎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26:00
nor的板友說的,我覺得像是說「我要給同性戀一樣的待遇,所以我另立一個專法給你」,和「我要讓同性戀一樣的待遇,所以我把同性戀納入和大家一樣」本質的差異是在這部份,而不是有沒有好處或優惠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29:00
所以是一種感覺問題,而不是客觀問題啊當因為感覺問題在爭執的時候,就失焦了我知道這篇文章最希望的肯定是修民法我也是,我猜下面回文沒噓的應該也都是不反對同性戀但我單純覺得,因為感覺問題,而把力量分散很好笑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33:00
我覺得這不是感覺得問題,而是你的一開始的立點問題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35:00
我的前提是立法程序技術能夠達到一樣效果而且我認為事實上是達得到的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45:00
本質上的平權,是異=同,如果專法可可能異優於同或同優於異,那就不是平權,如果專法會異=同,為何要專法?修民即可不是嗎?
作者: taiwang8man (回到原點)   2016-12-04 20:47:00
蓋牌……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49:00
....異=同,這是齊頭式平等異=異才是實質平等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50:00
立法程序技術能夠達到一樣效果,假設真的可行好了,立專法的意義是?同樣的人為何做一樣的事會需要兩套法?且專法內容會異=同的平權?所以異同性戀無法實質平等?我的實質是指權利義務。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54:00
異=同是沒有意義的啊,因為同有生理無法跨越的問題只有讓所有的異,都能想有相同"異"的地位啊... 我的異是指差異,同是指相同不是異性戀、同性戀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56:00
我同意生理差異性,但生理難道靠專法就能跨越?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56:00
重新翻譯我的話就是
作者: aillyson (想飛)   2016-12-04 20:56:00
12/10有事無法前往,但支持婚姻平權,亦希望活動和平落幕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0:57:00
民法能跨過的,專法沒有理由不能跨過啊民法讓他們同性戀的配偶能繼承,專法同樣能辦到而民法無法讓同性戀只靠彼此生小孩,專法也辦不到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59:00
我不懂同樣為人類,為何不能擁有同等對待?而這叫齊頭式平等?那光男女倆個性別也不用平等了,更別說性取向了啊。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1:01:00
... 你懂我說的同等對待是什麼意思嗎?男+女可以生小孩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1:00
我同意繼承、生育論點,那要專法做啥?修民即可啊?
作者: atmove (大鐵)   2016-12-04 21:02:00
推文...可以不要吵這個嗎 有點離題...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1:03:00
為什麼? 因為修專法簡單修民法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豬隊友...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5:00
The大,你最後推的想太多,修民或立專法跟舉例完全無法連結Sorry,沒有鑰吵的意思,只是想討論ㄧ下,的確離題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1:06:00
不認同你的論點就是豬隊友...這算人身攻擊嗎?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8:00
立專跟修民的難異差異,看現在的人,唔我想對他們的腦來說都太難...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1:08:00
離題抱歉,但是我最後想說一下,立專法簡單,同要的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4 21:08:00
可惜當天無法到 加油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9:00
咦,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豬隊友...我以為這是自嘲?
作者: megusta525 (阿貝)   2016-12-04 21:11:00
推推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12:00
抱歉離題,雖然我是異性戀也是媽媽,當天無法到,但我支持平權,也不認為性別取向就會對小孩有負面影響。祝順利
作者: tesuko   2016-12-04 21:14:00
支持你!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1:14:00
唉,我也是氣急了,很抱歉,但這樣真的不是弱勢爭取權益的好方法、手段。當你只想著未來我要有一套我可以用的完善法律(如民法的同時,有沒有想到那些可能馬上要面臨繼承收養問題
作者: minidit   2016-12-04 21:20:00
加油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1:20:00
的人?
作者: jean0914 (黃阿喵)   2016-12-04 21:21:00
支持同性婚姻平權,很抱歉當天因爲幾個月前就排定要出國無法到場聲援,希望各位繼續加油!
作者: yoBestAbb (yoBestAbb)   2016-12-04 21:21:00
支持!
作者: tesuko   2016-12-04 21:22:00
現在提出立專法的人只是拖延吧 現在有專法的譜了嗎?週六某盟場子都直接寫不立專法了...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1:23:00
我不覺得修民法會比立專法快 @@如果你真的覺得修民法比較快的話,你可以把我上面說的全部當成屁話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4 21:24:00
某盟是什麼都不同意的 都會反對的 所以不管是修民法或立專法 還是一樣會動員抗議
作者: Nicowyaw (你靠腰喔)   2016-12-04 21:24:00
為什麼要修專法?
作者: y1324 (騎在豬上的噗)   2016-12-04 21:28:00
支持一夫多妻~~又沒妨礙別人 為什麼要打壓我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12-04 21:32:00
樓上乖 別過度延伸議題 ^^
作者: guesswho   2016-12-04 21:35:00
加油!
作者: kiwicodex (kiwi)   2016-12-04 21:37:00
到場支持
作者: jojo5417 (我是揪揪拉)   2016-12-04 21:38:00
咪奈,我懂你的想法
作者: mouseping (寵物鼠)   2016-12-04 21:49:00
某樓想要一夫多妻關同志屁事,你不去問政府,卻去質問支持別的議題的人做啥? 他們有打壓你或者欠你嗎
作者: ePaper ( ̄ ﹁ ̄)   2016-12-04 22:00:00
不予置評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12-04 22:15:00
如果民法比專法先立,我站內原po 200P對我觀察風向失敗的祭品三讀流成:一讀=朗讀標題 二讀=逐條討論說明、質疑、廣泛討論、逐條討論都在二讀立法程序與技術,羅傳賢的書裡面都有提到對,民法現在領先一個委員會審查結果就看看這個領先,是否能真的超越從零開始的專法
作者: louhuang (LouH)   2016-12-04 22:19:00
加油喔!
作者: kfshiang (烏龍清茶)   2016-12-04 22:19:00
推!
作者: w6523520 (9527)   2016-12-04 22:24:00
期待1210彩虹盛開 :)
作者: lassmika (Mika)   2016-12-04 22:25:00
加油!!!!
作者: chokore (chokore)   2016-12-04 22:28:00
會去喔!
作者: elaineyeh06 (elaine)   2016-12-04 22:30:00
支持你!
作者: GrayBBS (愛情止在短暫的擁抱)   2016-12-04 22:52:00
會參加唷,加油!支持修民法#972
作者: qoo4628802 (風滔)   2016-12-04 23:02:00
修專法真的超白癡
作者: taiwang8man (回到原點)   2016-12-04 23:02:00
其實我反同性戀…但真的要立法不反對,每個人都可以訴求他的主張…
作者: everlasting (water)   2016-12-04 23:11:00
推推~加油喔!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16-12-04 23:12:00
加油囉! 那個什麼另外想辦法的鬼盟 就別放屁了!!!鬼盟那些邪教徒 管你民法專法就是反對到底 無限延伸TMD 看到就賭爛倒是該立專法 管一管這些邪教徒!!
作者: cronus12   2016-12-04 23:16:00
推推 當天不能去 但一定會以其他方式盡力支持此活動!
作者: ej03xu3 (Touerin)   2016-12-04 23:29:00
大力支持修民法972
作者: angelafreet (小弈)   2016-12-04 23:50:00
砍七天假都沒見你們這麼勤勞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16-12-04 23:54:00
補推 樓上在亂回3小?
作者: ayurina520 (ayurina520)   2016-12-05 00:06:00
先推一個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藍)   2016-12-05 00:07:00
一視同仁 為什麼要特別設個專法? 專法連個影都沒有..
作者: jeff871023 (JeffHuang)   2016-12-05 00:20:00
作者: sakidiforld (sakidiforld)   2016-12-05 00:21:00
推 love and peace~
作者: vicky1123 (不會飛的貓頭鷹)   2016-12-05 01:04:00
推,加油。愛應該不分性別的:)
作者: shancat (PANDAS)   2016-12-05 01:19:00
一起加油!
作者: jen10969 (愛犬)   2016-12-05 01:19:00
推,當天若有空會去向挺的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6-12-05 01:26:00
[你看 擁有自己專屬的黑人廁所很棒吧 ] To五樓
作者: h3po3 (咩咩)   2016-12-05 06:59:00
推!我也想去!支持修民法!如果是一樣的保障,一樣的權利義務,何必立專法
作者: mysterious4 (mysterious)   2016-12-05 07:27:00
加油~
作者: kitedolphin (相信吧。)   2016-12-05 08:00:00
支持~~~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6-12-05 09:00:00
既是一樣的權益,沒有立專法的必要。加油!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16-12-05 09:02:00
護家盟在那跳針 無限延伸 東扯亂倫 西扯人獸交 抓狂發瘋似
作者: rhabdomyoma   2016-12-05 09:10:00
作者: papapapillon (搖頭,微笑,擁抱:D)   2016-12-05 10:09:00
推~支持~
作者: pomadaypos (阿嫩)   2016-12-05 12:06:00
為何同志結婚要社會共識?我爸媽結婚也沒問隔壁的阿..
作者: diana920194 (ana0201)   2016-12-05 12:14:00
推推
作者: YOMIKAN (蜜柑橘)   2016-12-05 12:32:00
推~ 加油!!
作者: newl (夢想起步 展翅高飛)   2016-12-05 12:40:00
支持婚姻平權,但不支持伴侶和家屬制度
作者: newlane (天空藍)   2016-12-05 13:59:00
同志要怎麼教小孩?兩個人結婚絕對是自由的但是牽扯到第三個生命,請問要怎麼教?
作者: apigmain (狐狸)   2016-12-05 14:01:00
非常支持妳喔!加油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6-12-05 14:02:00
本來持中立態度的 但前幾天在電視上看到恐同方的廣告我真的非常非常生氣他們這樣公然說謊 所以我12/10會去幫忙
作者: still (DCFC)   2016-12-05 14:12:00
我看不下去了 TheMidnight的200P是要幹嘛拉XDDDD
作者: DuoMax (東東一出誰與丹丹)   2016-12-05 14:27:00
newlane 什麼怎麼教? 你原本想怎麼教? 講出來讓大家笑笑啊
作者: still (DCFC)   2016-12-05 14:37:00
不會教小孩嗎? http://i.imgur.com/5vrdRsW.jpg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16-12-05 15:30:00
哈哈哈哈哈哈 樓上那張圖....我發現 從新聞看啦 挺同的場子好像都很歡樂反同的場子 充滿憤怒人士~~~ 都沒親臨現場過 XD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6-12-05 17:01:00
那是因為新聞沒報,反同也有溫和派,同志也有激進派,今天鬧成這樣只是單純的媒體炒作,只要兩方繼續激烈對抗,媒體不愁沒有新聞,不愁沒人買廣告。家長基於恐懼而產生憤怒是正常能量釋放,面對無知或未知,需要的是教育及瞭解,一味抗爭只是徒然激起對立並加深歧見。
作者: Nessus (嘎嘎嗚拉拉)   2016-12-05 18:21:00
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好吵的 台灣就是太民主 只要某群人意見與別人不同 就開始利用網路資源 搧動更多群眾 走上街頭 以爭取平權或尊重等口號 看似合情合理 但到最後終究是會變調近幾年實在是太多太多走上街頭的例子 滑稽不堪 我是覺得怎麼讓這個國家富裕 經濟起飛更為重要是說這個會炒這麼大 我也很懷疑是不是為了要蓋掉什麼重大新聞 好比魏家無罪等等忘了補充 改不改民法或是立不立專法 都是無助於消除歧視的以結果論->同性婚姻通過 不就好了嗎? 我不相信改民法或是立專法 就可以徹底消除歧視 或是減少歧視 根本毫無關連
作者: fkskorea (大陸是臺灣的)   2016-12-05 18:39:00
在板上揪團上街遊行很反感.....。極度討厭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6-12-05 19:02:00
試著去瞭解對方,不要一味的要對方瞭解妳,就當談戀愛吧,妳不能要求對方一定要接受妳,但是可以試著先從朋友做起。
作者: MOJS (SJOM)   2016-12-05 20:00:00
不願意
作者: RLIM (阿合)   2016-12-05 21:04:00
不違法,不是聯誼性質、政治議題(有專門的板),揪團看演唱會或前幾年八月雪、桌遊、唱歌!都可以揪!或許你不想和原po去,其實就不用進來反對,這只是揪團!
作者: ya9945129 (mini_m)   2016-12-05 22:53:00
推!可惜當天要參加國考,不然超想去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5 23:48:00
其實也覺得這根本沒什麼好吵的 直接通過就好了 但就是有反對方動員且散步謠言 才需要更多人發聲支持這不是媒體炒作 而是真實在發生的事情
作者: samgin726 ( sam)   2016-12-06 00:04:00
作者: tesuko   2016-12-06 02:07:00
異性戀比較會教小孩這是什麼誤會…
作者: BDYPY520 (彩虹小馬)   2016-12-06 02:56:00
抱~雖然無法到 但精神支持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16-12-06 09:52:00
很佩服八卦板那幾位 固定發汙衊挺同或同性戀新聞的id根本被滲透了 有錢就是任性 買四大報 買電視廣告到底誰才是弱勢 ~有財力雄厚的團體背後撐腰 真可怕~~~
作者: ofilm (名字是...)   2016-12-06 15:13:00
支持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6-12-07 06:43:00
凱道見!
作者: orangeplay (orangeplay)   2016-12-07 18:16:00
推,加油,那天不在台灣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7 19:05:00
一起加油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6-12-08 15:10:00
覺得Midnight的深度討論還不錯啊 只是200P真的好少XD;也推原PO的有依據回覆(不過總覺得^^ <-有嘲諷味XD;;推知道自己在支持什麼,或反對什麼 而非盲從或表面/直覺
作者: sherry456 (sherry456)   2016-12-08 17:18:00
作者: kokus (kokus)   2016-12-11 03:01:00
不願意你們知道自己跟大多數人不一樣了 為什麼還要修法跟大家一樣修法讓同志婚姻合法你們就不會再受歧視了嗎
作者: RLIM (阿合)   2016-12-11 06:23:00
歧視!快樂嗎!?他們並沒有歧視任何人!為何人要歧視呢!?不是大家欺負人或討厭人,你也要跟隨喔!就像你有你想堅持的事!就去堅持吧!她、他們找尋的人人平權,或許你很不認同!但是...不認同的你何必走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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