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在中央東路的小七被偷

作者: qwer453 (身寸)   2016-08-13 14:49:20
http://i.imgur.com/fumeYct.jpg
剛剛在7-11吃飯被這個人偷了QAQ有人看過他嗎?希望大家能幫忙!拜託大家了!
地點在中央東路
作者: afg73263 (afg73263)   2016-08-13 14:52:00
地點在那邊的7-11
作者: qwer453 (身寸)   2016-08-13 14:53:00
中央東路的 錢櫃那邊的
作者: ilovejourney (Char)   2016-08-13 15:57:00
看起來像阿勞 趁各店家監視器還沒覆蓋之前趕快去警局備案
作者: frizzle2008 (幾加尬抓)   2016-08-13 16:32:00
確定是偷竊怎麼是備案? 有沒有三聯單?
作者: deadangel111 (你‧喜歡風嗎?)   2016-08-13 16:38:00
千萬記得 這個是可以拿三聯單的喔~有些地方會故意說 阿 這邊不用 之類的模糊字眼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6-08-13 17:07:00
備案就是被吃,請確定拿到三聯單才算數
作者: minesuka (minesuka)   2016-08-13 18:48:00
有三聯單也不會破案啦
作者: lovecuha (Kakami(負能量賢者))   2016-08-13 19:10:00
要注意三聯單上面是遺失還是失竊喔!!被中原茶藝館吃過一次案。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08-13 23:49:00
茶店,吃案吃最兇了
作者: Superxixai (洪粉吱已)   2016-08-14 00:26:00
侵占…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6-08-14 06:56:00
侵佔是只遺失物吧...
作者: hotjuice   2016-08-14 12:53:00
案情可以稍微描述一下嗎?趁你不注意把包包偷走是 竊盜你把包包忘記在店裡 那男的看到後把包包拿走佔為己有是侵佔
作者: pj721911 (pj721911)   2016-08-14 14:47:00
請再該店打電話報警,叫警察來正是報案,走路進警局的很容易被改案由。^ 正式這是竊盜罪,公訴罪要正式立案調查,警察去複製影片抓人。你用遺失根本不會去找。打桃園市警察局督察室,詢問被偷錢包為何是開遺失單,而不是三聯單。若損失很大,打給蘋果吧!@若當時你人再店內,被偷的是偷竊,我看要快點找到,請蘋果來把偷竊的店內影片上新聞找回機會比較高
作者: hotjuice   2016-08-17 00:19:00
是我忘在店內然後被拿走 - 你這件案子就是侵占 無誤7-11裝的監視器只願意提供給警方 不可能給你去投給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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