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們所反對的律法主義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20 01:44:50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 人信主後無論如何都不失去救恩這是聖經明言的應許
: 然後pin時不時就論斷我不是基督徒?
: 你自打嘴巴、理直氣壯說謊還不知羞恥?
是你一直論斷心裡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信徒是「外表形式的假基督徒」
不要來黑白顛倒了。
我論斷你是假信徒?
你只要心裡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就是真信徒。
我只是反諷你的言行根本不像基督徒。
嘲諷,並非是論斷
相反,你是直接論斷那許多人都「只」是外表形式信的假信徒
: : 所以扯改信佛教徒什麼都沒意義
: : 不失去就是不失去。
: : 你可以舉出更誇張的例子,這不過是你們一貫的惡劣手法罷了。
: : 反而th的虛假信才是無厘頭到極限
: : 一個
: : 愛神愛人,積極傳福音,盼望被提
: : 直到一生的信徒
: : 這樣的信徒都被th包含在虛假信的嫌疑內
: 我明明說愛裡沒有懼怕,
: 也沒有在論斷人不得救,
你就論斷別人是外表形式的虛假信
還說沒有論斷嗎?
: 只有請人不要試探神。
有人試探神嗎?又在論斷抹黑
: 至於沒有信到底,這個路德、加爾文都不認為得救,
一信就得救,救恩不會失去
路德加爾文都這樣認為
: 你在那邊講這些試探神的話,
: 公然違反聖賢,
你在那邊鼓吹救恩會失去
鼓吹不是一信就得救
這才公然違反聖賢吧
: 也說信主後改信佛教仍然平安得救,
我說的是救恩不會失去
你可以儘管舉出各式各樣誇張情形
它不失去就不失去。
: 這些都是試探神!
你不信神的話,才叫試探神
: : 這才是宗教裁判吧。
: : 你們律法主義本質是顯明的,不敢面對,還一直拿別的話扯皮是沒有用的。
: : tf說要愛人如己不然永刑
: : th說要完全不犯罪才能得救
: : 當然,等下th又要跳腳
: : 我明明說每個人窄門不同啊
: : theologe: 兩邊,都是認同「肉体是可以完全不犯罪的」。 08/18 08:54 → theolo
ge
: : 「可以」,當然表示有人做不到,無法進窄門得救或得勝。 08/18 0
: : 證據再次擺上,跳腳就不必了
: : 不然就乖乖承認自己失言,不要再硬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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