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網路討論as社會參與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7 17:07:20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我認為如果要說某個東西有什麼不可冒犯性,建議從人格去論述。
: 不然我們有很多需求都需要處理,例如「不被討厭」的需求看起來就蠻炫的。
: 這個板規的解釋其實就有點類似要符合「基督宗教不被討厭」的需求。
「不冒犯神聖」跟「不被討厭」差多了,看來您真的沒有這個概念;
所以我不是舉了動漫mania或是追星族的例子嗎?
或是自己家人被侮辱、家族的榮譽等等一類的;
這些應該更切身、更好理解....
「神聖」不可被冒犯,這是只要有宗教感受的人都會有的東西。
簡單說就是跟自己有重要關係連結者,不能接受他被侮辱、貶低、否定。
: 但說真的這個需求跟其他人有什麼關係?他人有義務滿足這個需求?
就只是「尊重」二字而已
隨便到別人家廚房來翻東翻西,不需要尊重嗎?
當然可以說基督宗教不是基督徒的私有物,
但也不代表外人可以隨便來踐踏阿...
(當然批評、各種討論都是可以的,
只是前提是認知到進入另一個需要入境問俗的世界;
所以才有宗教現象學等等的方法成為宗教學的基本方法論...)
不過另一面的尊重,例如對angke,我認為也是有改進的空間...
: 我覺得很奇怪,我們討論環境保護時很多時候是以人類利益為考量,
若環境權只以人類利益為考量,當然不可能真的保護到大自然;
那些環保團體,或者珍古德,是以環境或其他物種為中心的;
而立法的時候,可能不會完全偏向他們那種極端的觀點,
但一定會超出人類利益中心一點,否則根本不可能真的保護到環境生態。
: 某些原住民族談論的Pachamama嚴格來說是文化權的概念,
: 我不懂提這個來說環境沒有人格要幹嘛?
: 既然是前現代,代表我們處理的東西某些是「現代」已經跳脫或超越的。
如果已經跳脫了,那就不用再有前現代的事物流傳下來,
並持續吸引我們。
(大自然先於現代,並且仍超越現代意識所能把握...)
完全用現代作為衡量,那頂多只能說是一種妥協主義、鴕鳥心態,
並且也是一種封閉系統。
: 那麼要怎麼處理這個需求是一種權利?
: 對我來說需求歸需求,可以討論要怎麼處理,或怎麼誘導。
: 但無法自己用論述回應的時候,就用權威來壓迫對手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在這個需求與他人的關係下,是否能更清楚的連結到權利,
: 不然這樣的論述嚴格來說並不能處理板規解釋的爭議。
當然版規還是要回歸到一些「現代」可理解的法則,
或許就是討論的和諧、效率,或我所謂的「尊重」,
要如何營造或疏導、乃至規範的問題。
可是若不瞭解前述那些超出「現代」思維的東西,
宗教討論當然會遭遇基本的困難,
雖然這些困難可以說習慣就好、忽視就好,
但誰知道哪天會擦槍走火?
或者小小傷痕的持續累積,難道不是散佈破壞心靈健康?
容讓或忽視這些傷害持續,當然是對於人性的否定,
也是可以回到個人權利的思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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