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有一個怪現象,就是很多有情侶的年輕人,會把聖誕節當成情人節在慶祝。
但是聖誕節本質其實就是慶祝耶穌誕生的偉大節日。
結果一堆情侶特意挑在基督教的節日去汽車旅館、HOTEL、飯店發生婚前性行為。而且還
認為這是對的!聖誕節就是要發生婚前性行為的日子!什麼耶穌誕生關我屁事!我又不是
基督教徒,老子老娘就是要打砲相幹你住海邊管很寬是不是?
這種淫亂的歪風在台灣似乎已見怪不怪,也沒看到哪個教會的牧師或神父對此表示不妥。
你們去看看歐洲或美國是怎麼過聖誕節的,有像台灣這樣前仆後繼的去發生婚前性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