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神不玩人?

作者: sacredstone (我總算會九執流年法)   2014-10-13 23:41:21
※ 引述《BPM88 (BPM)》之銘言:
: 「神不玩人?」
: 在此的"玩",就是一般我們想的意思,
: 先是欺瞞、狡詐、誘惑,
: 後是強迫、懲罰、暴力對待,
: 總之就是為了自己的特定目的去強迫對方成為過程中的工具。
: 只要稍微回想自己的經驗,
: 除了自己不會玩自己以外,(即你的每個動作過程必然烙上你的目的)
: 我們都或多或少地在玩別人、也被人玩。
: 神不會玩人,是在這個前提下才能實證:
: 「我們本身就是神自己、神自己就是我們本身。」
你的邏輯假設前提是 只要兩個不同的個體 就有玩對方的可能性 這只是一種假設
同理 我也可以假設 兩個不同的個體 才有愛對方的可能性 ,這也是另一種假設
而你又採了基督教的假設來證明你的假設
那就是基督徒的信仰中認為「神只有一個 人不可能為神」的假設來驗證你的假設
驗證你的假設前提是必須先承認基督教的假設為真
然後才能佐證神與人為不同個體 才有惡意對待的可能
但若你已先承認基督教的假設為真 為前提
那麼基督徒「上帝愛人」「我們是上帝的子女」亦代表著一種隨之而來的推演
附帶一提
要明白上帝是否惡意或善意 或者說要認識一個朋友的好與壞
除了邏輯推演 也要實際接觸
要理性認識 也要感性接觸
: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3 23:58:00
BPM大就是照著基督教的教義,他的結論就是:『我們不是被玩了,還能是什麼?』你的「上帝愛人」「我們是上帝的子女」,我相信在BPM大的文章脈絡下,應該也只是上帝玩人的一部分罷了。
作者: sacredstone (我總算會九執流年法)   2014-10-14 00:10:00
推演後來其實是自己主觀各自找尋符合自己結論的例子而不是真的邏輯上的理性推演而不是真的符合客觀嚴謹的推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4 00:13:00
這就像情人眼裡出西施,在A眼裡是西施在B眼裡只是東施。
作者: BPM88 (BPM)   2014-10-14 07:54:00
自己不能玩自己不是假設,是實證這就跟自己能愛自己可在自我意識中得到證明是一樣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4 08:13:00
自己是有可能玩自己的,吸食毒品、自殘、強迫(自己每個細節都要十全十美)、自戀自欺(沉溺於不合理的自我期待)、性氾濫、酒駕。『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箴 25:28)不使用理性的人,使用迷幻藥躍入那非理性境界,尋找到那意義,我們會說他這個尋找意義的行為,是正確的嗎?不會!他是在自己玩自己----------玩弄健康、欺弄自己甚至最後食用過量嘔吐死去。
作者: BPM88 (BPM)   2014-10-14 10:22:00
sCH大依舊曲解我對玩的定義一個人吸毒,戒毒不成死了,他依舊不斷完成自己的動作目的當他要吸,便吸;要戒,便戒。手段和目的終究是一致的。不能因為目的顛倒就說他被自己玩,只能說他的認識錯誤。以毒品例子就是,錯估了吸食的量對自己身體造成的影響。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4 10:39:00
BPM大~玩的定義就是:主體(某A)對客體(某B)的負面意欲行為才叫做玩!當主體客體都是A,這樣主體對客體的負面意欲行為,就叫做:自己的目的,充其量只是自己認知錯誤,不是玩。
作者: BPM88 (BPM)   2014-10-14 11:49:00
謝謝你幫我附議了自己不能玩自己。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4 11:51:00
所以我並不是曲解你,只是觀點角度不同罷了。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4-10-14 12:02:00
B大沒聽過 All By Myself這首歌嗎?你好弱喔~ XD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4 12:09:00
或許BPM大大可以接受『自娛娛人』這種定義。(☆_☆)
作者: BPM88 (BPM)   2014-10-14 12:33:00
非也,附議不代表沒有曲解。只不過你的定義被我包含,才有相同的特徵與定論。其理由是我的定義根本不需探討正,負面為何?而你卻在此缺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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