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PM88 (BPM)》之銘言:
: 「神不玩人?」
: 在此的"玩",就是一般我們想的意思,
: 先是欺瞞、狡詐、誘惑,
: 後是強迫、懲罰、暴力對待,
: 總之就是為了自己的特定目的去強迫對方成為過程中的工具。
: 只要稍微回想自己的經驗,
: 除了自己不會玩自己以外,(即你的每個動作過程必然烙上你的目的)
: 我們都或多或少地在玩別人、也被人玩。
: 神不會玩人,是在這個前提下才能實證:
: 「我們本身就是神自己、神自己就是我們本身。」
你的邏輯假設前提是 只要兩個不同的個體 就有玩對方的可能性 這只是一種假設
同理 我也可以假設 兩個不同的個體 才有愛對方的可能性 ,這也是另一種假設
而你又採了基督教的假設來證明你的假設
那就是基督徒的信仰中認為「神只有一個 人不可能為神」的假設來驗證你的假設
驗證你的假設前提是必須先承認基督教的假設為真
然後才能佐證神與人為不同個體 才有惡意對待的可能
但若你已先承認基督教的假設為真 為前提
那麼基督徒「上帝愛人」「我們是上帝的子女」亦代表著一種隨之而來的推演
附帶一提
要明白上帝是否惡意或善意 或者說要認識一個朋友的好與壞
除了邏輯推演 也要實際接觸
要理性認識 也要感性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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