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1oe (珂洛伊)
2014-06-06 01:48:581. 檢舉人:CH1OE
若第三章第七條與第四章人身攻擊之檢舉人非受侵害當事人,恕不受理。
2. 被檢舉人:xiaoa
3. 違反板規:
(1) 板規之章節、條號及該條文全文
第四章 人身攻擊規範
一、「人身攻擊」定義:(1)無客觀事實及因果關係論述可佐證且(2)該言論為針對
特定使用者或所屬族群之特質,使上述個人或族群感受惡意或貶抑之言論,
同時符合以上兩點者皆屬之。
二、禁止「人身攻擊」,違者得水桶14天處置,並適用「累犯機制」。
(2) 理由或說明。
說明個人精神分裂症,已經涉及人身攻擊
4. 佐證資料:文章、推文、相關違規記錄公告等。
文章#1Ja8JbcJ 中推文
→ xiaoa:根本精神分裂.....
已涉及人身攻擊
請板主處理
謝謝!
作者:
xiaoa (ä¸äº‹ç”Ÿç”¢)
2014-06-06 02:01:00我是基於你的言行做判斷, 並不是在做語言攻擊然而, 你現在的行為, 顯然和你前面的言行不一致, 顯示你是惡意的釣魚行為. 從此點判斷, 你更應該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