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逢甲大學華語中心徵選華語教師

作者: cheun (去年天氣舊亭台)   2015-06-04 16:02:16
2015年華語教師開始招聘了,
歡迎有志從事華語教學的老師們加入逢甲的大家庭!
◎條件
1. 大學以上學歷,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
3. 具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1) 華語文教學時數 200 小時以上者;
(2)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 100 小時以上者;
(3) 有語言教學經驗者;
(4) 於受訓後有意選派至海外任教者。
◎檢附資料
1. 個人詳細履歷表(含照片)請至本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http://www.clc.fcu.edu.tw
2. 自傳(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感想等)
3.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
4. 相關華語授課時數證明
5. 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影本
6. 華語文教學相關進修時數、修課證明
7. 教案設計:題目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並請依指示檢附資料。
※檢附資料說明:
學經歷證明文件請以正本掃瞄電子檔為 PDF 或 jpeg.格式,文字請以 word 格式。
◎收件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1. 電子郵件:請備妥以上資料之電子檔,以電郵方式寄至:李美瑩小姐mylee@fcu.edu.tw。主旨請
註明「應徵華語文教學兼任教師+姓名」。
2. 郵寄(以郵戳為憑):請備妥以上檢附資料之電子檔,錄製成光碟。寄至「40724 臺中
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逢甲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 李美瑩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華語文教
學兼任教師+姓名」。
◎甄選方式:
1. 依序為書面(影音檔)審核、筆試、試教、面試,四階段。每階段需通過審核/考試,始
得進入下一階段。
2. 未依規定送件者,概不審核。審核結果一律以電子郵件通知。
3. 收件截止日期:104年6月18日 17:00 前。
4. 筆試時間:預計為104年6月27日上午 10:00~13:00(請依實際公告時間為準)。
5. 試教、面試:預計為104年7月3日上午 10:00~13:00(請依實際公告時間為準)。
詳細資訊請見網頁http://www.clc.fcu.edu.tw/new/#latest
如有問題歡迎電洽04-2451-7250(分機5873)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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