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已經第四度!抓包漏開發票 郭家雞肉飯停業7天
東森新聞影音
2024年4月30日 週二 下午8:50
嘉義文化路知名的郭家雞肉飯,23號起停業七天,今天才開店,停業原因每回都一樣,都
是
被檢舉和國稅局稽查後發現沒開發票,一年內三度被查到漏開發票,就會罰七天,這已經
是
第四次,店家低調,不願多說,但是屢屢被罰都罰不怕,寧可漏開發票,實在誇張。
#抓包#漏開發票#雞肉飯
https://ynews.page.link/xAEEH
法律規定
每月銷售商品或勞務超過20萬元
需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稅率為5%
每兩個月繳納一次。
沒有開立發票
就可以省很多的錢
郭家雞肉飯屢次忘記開立發票
真是罰不怕。
作者:
spfy (spfy)
2024-05-01 09:22:00就罰太低 寧願被罰都比較賺吧
上次被要開發票課稅後馬上漲5元 立刻反應在消費者身上 這一次基本工資 電價漲 不知道是不是又要漲了 呵呵
作者:
sam54824 (sam54824)
2024-05-01 09:58:00嘉義一堆人沒在開發票 一堆貴得要命的早午餐店一天6500 一個月就20萬 我才不相信沒有營業額沒29萬 那些人早就不開了*20
逃漏稅處罰平均兩年休假七天,很划算啊,笑死人的台灣法律跟詐騙判刑不痛不癢一樣一樣,守法的是笨蛋,各位今天繳稅繳好繳滿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4-05-01 10:47:00所以這樣還是大賺 還能順便休息一下
作者:
likebird (likebird)
2024-05-01 11:07:00郭超難吃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24-05-01 11:11:00
一堆這種店好嗎,應該是得罪人被盯上
作者: Angelfly77 (Angel fly in July) 2024-05-01 12:25:00
珍珍呢
應該要能加重懲罰吧,累積幾次直接幾個月不能開店才會怕
其實蠻不公平的,直接應該直接修法所有店家一律開發票才對,請三個人的店哪家營業額會不到20現在開發票根本不是技術問題,是攤販想逃稅的問題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24-05-01 13:09:00
低端慣出來的
作者:
TIPPK (佞夏雨)
2024-05-01 13:17:00台灣很多法律就是懲罰守法的人
作者:
gtr9915 (成敗論英雄)
2024-05-01 13:19:00國稅局故意不處裡的阿 重點對象 可以開業後又去查看他能撐多久死不開 做1天休7天
作者:
dustmoon (騎山豬撞北部人)
2024-05-01 14:00:00難吃 又吃相難看 永不光顧樓上以為國稅局很閒嗎 以這個取締頻率我看他們會繼續逃漏稅啦
作者:
Hinzson (東蛙池塘)
2024-05-01 14:13:00一堆抓靶子哈哈
作者:
sam54824 (sam54824)
2024-05-01 14:58:00樓上的想法真有趣 國家的稅收跟抓耙子有什麼關係 除非你做黑的或詐騙不用繳稅 不然路邊沒在繳稅的店 用的就是你像白癡一樣繳的稅金 政府發補助的時候說不定他們一樣能領到
作者: SEEDA (喜德) 2024-05-01 15:13:00
反正不懂的人也不會理會這些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24-05-01 16:12:00大條的是所得稅,5%算啥
作者: worm3 (小蟲) 2024-05-01 17:38:00
阿波鴨肉麵也會裝傻,如果不主動要可能也不想給
作者: alex00089 2024-05-01 19:37:00
看櫃檯是誰吧?
作者: ecbytesan (dirk) 2024-05-01 20:14:00
阿波去吃了幾次都會給阿 只是有遇過載具無法刷
作者:
DDhow (真假)
2024-05-01 20:16:00阿波我很常去吃 沒遇過沒給發票
作者:
CY40 (尚未通過認證)
2024-05-01 21:03:00累犯應該加重處罰。
我是前國稅局正式人員,因為人力關係,國稅局是只有檢舉才會去查,不會主動去稽查,所以大家要積極檢舉,然後要具名,不具名的檢舉是可以不受理的
作者:
sam54824 (sam54824)
2024-05-01 22:08:00阿波沒給過我發票 買了三次 下次再試看看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24-05-01 22:13:00難吃爛店,那種雞肉飯等級怎麼會有人想吃
我還聽過因為郭家被被課稅 所以漲價 然後有人說政府多管閒事 還民眾要多花5元吃雞肉飯....
作者:
onlygoog (angle)
2024-05-01 22:26:00一間鐵板燒生意好到訂位都訂不到,也沒在開發票啊!
作者:
sam54824 (sam54824)
2024-05-01 23:07:00樓上再說米半吧 ㄏㄏㄏ
作者:
kidd168 (銀色幸運草)
2024-05-01 23:12:00不重罰難怪一直逃稅
作者:
minyann (看到妳的)
2024-05-02 00:21:00檢舉的人可以賺罰金的70% 檢舉獎金 如果他有繳罰金的話
作者:
max0903 (小卡比)
2024-05-02 00:56:00樓下噓政府搶錢
檢舉獎金是來搞笑的吧,一張幾十的漏開獎金可能才幾塊錢而已...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24-05-02 12:49:00勇媽在出國一次 當作不知道
作者:
bulden (bulden)
2024-05-02 15:42:00郭家的雞肉飯有點水,這家己經不是我的口袋名單了
作者:
pase139 ( )
2024-05-02 15:49:00累犯好歹停業7個月 看店家是否仍然無感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24-05-02 16:37:00一堆人仍然沒差去捧場阿 店家也沒再怕
作者: meimo627 2024-05-02 16:48:00
國稅局對公司行號就很有辦法。遇到賣吃的竟然不行傻眼
作者:
fp737 (Never worry)
2024-05-02 19:20:00話說其他知名的 你各位近期有沒有遇到?前陣子某間我結完帳沒發票 我問發票呢 之後才拿給我台中某麵店先前也常這樣
我個人認為具名檢舉是不用擔心的,國稅局是中央單位,跟地方單位比起來比較不受民意代表及地方勢力影響,檢舉時只要拍個照證明你是真的有消費,敘明人事時地物就會受理了,不一定要錄影到沒開發票例如你就拍個吃完的盤子證明你真的有去吃飯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24-05-03 20:24:00支持重罰
作者: leo81412 2024-05-04 21:02:00
嘉義最難吃的雞肉飯
作者:
Hinzson (東蛙池塘)
2024-05-07 06:44:00哈反正我沒在吃
要具名檢舉還要求要有影片或是照片,有列出來漏開的部分,國稅局還是堅持要有影片照片,我是不知道要怎麼在對方漏開或不開的時候拍照或錄影,不會當場被店家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