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綠豆大家晚安,不好意思跑行程到晚上,只能趁半夜上來發文。嘉義市行人安全的議
題,小弟大致上可分為幾類,比較棘手的是,這幾類又分別是不同單位管轄:
1.沒有實體人行道
實體人行道,是保障行人安全最重要的硬體設施,而且應該要在道路設計規劃的時候就應
該考量完成,但是我們有一些已經發展很多年的老路,或是因為舊市區本身路就很窄,所
以沒有實體人行道的設置,這點我在上個月議會提出的是:所有新闢的道路只要超過8米(8
公尺)就要全面設置實體人行道,業管單位工務處長回覆是「10公尺」以上他們才認為一定
要做,這點我們還在拉鋸中...有影片有真相:https://youtu.be/PD2w7A880oA
有些朋友可能會問:那夠寬的路是否可以增設/改善實體人行道?這就牽涉到經費的問題
,因為要在現有的路增設人行道,市府大多都是要跟中央政府申請補助,目前有看到他們
提出申請的有興業西路、吳鳳北路、世賢路、博愛路二段跟大雅路一段,如果沒有跟中央
爭取到經費做,市府全額自己做的經費有限。
2.沒有實體人行道,但是有可能劃標線型人行道
在一些一線道的窄道路或是有大量人行需求的地方,大家就會看到有綠底的標線型人行道
,上次就有朋友在臉書社團貼出嘉義市政府與陽明醫院旁的標線型人行道,只要是要劃在
地面上的標線或號誌,就是算交通處管,我曾經反應過只有地上的標線,沒有搭配防撞桿
是無效的,結果剛剛上面講的案例,就被停滿了機車,後來也是網路上鬧大了之後才去擺
三角錐。
3.有實體人行道,但是行人走不了
中山路是一個稍微偏向正面的例子(但也有機車格畫設在人行道上的問題),在其他行人走
不了的情況,一種當然就是遭人擺放各類物品或交通工具,另一種就是人行道上有各種不
合理擺放的電桿、變電箱、消防栓阻礙,前者要找警察,後者就要看是哪個單位負責的設
施看他願不願意移動或地下化。
綜合上面所述,牽涉到工務處、交通處、警察或是單位負責的設施,甚至也有跟中央申請
經費的議題,所以每種情況處理的方式都不同,但只要有反應到我的陳情系統
(https://forms.gle/HKuv2FwGYJZE9iC96 我就一定會反應權責單位,期望在我
們所有人的努力下,臺灣有一天可以不再被國外媒體報導行人/交通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