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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news/392560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等5個以藍營為主的市議會,
前年通過萊劑零檢出的自治條例,禁止所轄區域販售萊豬,但被行政院函告無效。藍營不
滿,質疑行政院侵害地方自治權,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13日判決行政院函合憲。
13日下午3時,司法院長兼任憲法法庭審判長的許宗力宣判萊豬釋憲案合憲,直指食品安
全管理屬於中央立法事項,行政院函告地方市議會通過的「萊劑零檢出」無效,並未侵害
地方自治。
許宗力解釋,地方自治事項不得牴觸憲法及中央法律規定,若不同縣市各自設定肉品安全
標準,恐形成跨縣市商業衝擊,影響消費者與廠商的自主決定權;況且萊豬是食品,也是
商品,進口管理權應屬中央專屬事項,各縣市的自治法規不得侵害。
本件爭點為進口肉品及其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標準,地方可否以自治條例
訂定有別於中央法定的標準,並排除中央法律的適用?該標準,是否屬於中央立法事項?
大法官書記廳廳長許辰舟說明,單一國體制下,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的立法權,仍應
受憲法及中央法律之拘束;地方因地制宜行使自治立法權,以其轄區內的人、事、物為其
界限;肉品殘留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標準,屬中央立法事項,地方不得另訂牴觸中央
法定標準之自治法規;各縣市針對進口肉品,自訂零檢出的安全容許量標準,會違反憲法
第148條的「國內貨物自由流通」規定意旨。
藍營去年提起反萊豬公投,原本以為是四大公投案(「重啟核四」、「反萊豬進口」、「
公投綁大選」、「三接遷建」)中最有機會通過的一案,沒想到投票率僅為41.09%,且不
同意票佔51.21%,重創藍營士氣。而本次萊豬釋憲案藍營再度敗北,是否會連帶影響到年
底選舉士氣,值得觀察。
5個以藍營為主的市議會,前年底各自通過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禁止市內販售含有乙
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的豬肉與加工品,但均被行政院宣告無效。5市議會質疑自治權
被侵害,聲請釋憲,大法官2月22日召開言詞辯論,4名出具鑑定意見書的學者,多認為食
安的管理屬中央專屬事項。
短評:
先吐槽一下,嘉義市議會什麼時候是以藍營為主的議會了啊?以無黨籍為多數的市議會,
做出跟藍營為主的議會同樣的事,也是ㄏㄏ。
國民黨黨團(尤其是那個厝邊的阿華)跟市府根本在聯手演一場政治大戲,扮演成政治受
虐兒,黃市長今天還說對這樣的結果不意外,但感到遺憾。(???
市府跟黨團這麼多人,沒有一個人知道地制法第三十條嗎?這樣的釋憲結果不難預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