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嘉義豆奶攤負責人遭起訴

作者: qaz70253 (Taiwan E Work)   2021-10-08 16:29:12
@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嘉義豆奶攤「文化店」總店負責人郭姓男子被控設立非法食品加工廠製作豆漿等飲品,且
包裝造假標榜投保產品責任險新台幣2000萬元、通過ISO9001,檢方偵結,依詐欺罪嫌起
訴。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郭男在位於嘉義市立仁路的住宅用地,設立非法食品
加工廠「阿志豆漿店」,製作豆漿、杏仁茶、奶茶、米漿等瓶裝飲料,郭男明知未投保產
品責任險2000萬元,所申請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ISO22000/HACCP(食品安全衛生
管理系統)認證因逾期未辦理年度稽核而失其效力,卻在包裝上虛偽標示。
起訴書表示,郭男生產的豆漿、杏仁茶分別添加消泡劑、杏仁香料,也未如實標記於飲品
的內容物項目,容易讓不特定消費者誤信郭男所生產的飲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申請
ISO9001及ISO22000/HACCP,而前往購買。經民眾檢舉,去年12月間遭警查獲。
被告郭男於偵查中坦承不諱,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郭男為嘉義豆奶攤總店負責人,其民雄店於2018年間發生食品中毒群聚事件,並造成1名
林姓碩士生死亡,嘉義地方法院去年8月間宣判,民雄店登記負責人、執行長及晚班店長
等3人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郭男雖然為總店負責人,因很難認定他有實際參與豆奶攤民雄店經營管理事務,因此當時
判決無罪。目前案件在台南高分院審理中。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02941
短評:(請附上至少20個中文字之心得)
這家店會不會太誇張...
食安問題怎麼可以這樣一犯再犯
到底是不怕罰還是罰不怕
做吃的怎麼可以這麼沒良心
作者: mx5021 (吸血鬼模式啟動)   2021-10-08 16:32:00
上次事件後還有人敢去消費也是滿佩服的
作者: yuhui6666 (派大星教授加博士先生)   2021-10-08 16:57:00
不倒也是滿奇特的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21-10-08 16:57:00
我自從民雄店那件事之後就再也沒有去買過了,總店分店都一樣。
作者: hua780830 (Hua)   2021-10-08 17:21:00
出了民雄那件事之後,自己做吃的還又開地下工廠去,這種店再怎麼有名氣還真的敢去吃,真的不知道那些人的心態
作者: alex00089   2021-10-08 17:31:00
居然還在審不就普通早餐店
作者: bvcde33wq (我把真心向明月)   2021-10-08 17:58:00
作者: baidu (Dr.百度™)   2021-10-08 18:12:00
不用關喔 沒事沒事 老闆很有錢的 女兒可以繼續接班
作者: winter123 (柱哈 (‵‧ω‧′)   2021-10-08 19:06:00
事發到現在都不知道過幾年了...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21-10-08 19:22:00
之前還聽過老人在罵怎麼現在年輕人那麼弱 拉個肚子就死掉了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21-10-08 19:35:00
從上次新聞我就不吃了
作者: flypainter (漂泊的畫家)   2021-10-08 19:53:00
原來杏仁茶是加了杏仁香料
作者: mtes5605 (乂艾克斯乂)   2021-10-08 20:09:00
某個日本國小男童只要一聞到杏仁味都會出事
作者: deadair (死空氣)   2021-10-08 21:48:00
還好我都沒有吃過
作者: kingard9632 (秋)   2021-10-08 21:54:00
早就不吃了
作者: peteryen   2021-10-08 21:55:00
不是他兒子在接了嘛
作者: niou (小丸子)   2021-10-08 22:02:00
有良心嗎
作者: ducamao (Macha)   2021-10-08 22:05:00
掛負責人但不用負責 這麽爽的嗎
作者: jwpllove (南華潛水艇)   2021-10-08 22:14:00
兒子在屏東做自己的 不在嘉義
作者: DUKEYANG (迴嘉)   2021-10-08 22:22:00
嘉義人特別喜歡違法店家啊以前佔用林鐵軌道放垃圾車的違法逃漏稅不開發票的都是嘉義排隊名店啊
作者: GTOKevin (K)   2021-10-08 23:45:00
楊老師還是趕緊回男女板,別開地圖砲
作者: slm52303025 (毫無反應只是在流口水)   2021-10-09 09:06:00
死刑比較快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21-10-09 09:38:00
死人後就不吃了
作者: xxD ( )   2021-10-09 11:32:00
這種有誠信問題的還可以繼續開店當老闆嗎?
作者: dglin (æ»´å±…æž—)   2021-10-09 13:31:00
民雄店出事後就不敢踏足了
作者: Falin7060 (法琳妞)   2021-10-09 15:38:00
自從有次到店裡點紅茶他杯上浮一層油就再也不去了...(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21-10-09 20:11:00
這種人真的是...希望老天可以有眼~
作者: jay14110 (陳雨)   2021-10-10 05:35:00
說句實在話,滿難吃的,不知道在紅幾點的
作者: YEHhuan (yeh人)   2021-10-10 09:45:00
害死人竟然都沒事,好像在非洲
作者: fly12059 (認真耍悠閒 )   2021-10-10 10:56:00
這種是不是應該直接資產充公啊
作者: drinkmywater (愛喝水的學生)   2021-10-10 16:40:00
真的難吃 我在地的只吃過一次 更何況後來還吃死人再去吃的真的活該死好捏
作者: spfy (spfy)   2021-10-10 17:17:00
這以前主客群就大學生 跟微笑一樣都是半夜店永遠有新的大學生 所以這店都能一直活下去
作者: dalipkid (熱血男孩兒)   2021-10-11 00:12:00
原來一條人命只值6個月
作者: casio0406 (casio0406)   2021-10-11 15:56:00
我很納悶這間為什麼沒被勒令停業更納悶的是還有人會去消費都已經吃死人了耶!?台灣人白痴太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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