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xamm (123)
2020-04-30 10:59:53@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30/1703412.htm#ixzz6L3qic8cV
記者翁伊森、林昱萱/嘉義報導
鐵路勇警李承翰2019年7月在台鐵上處理逃票事件,沒想到逃票的鄭姓男子卻持刀將他捅
傷,而他保護了全車乘客,卻因腹部被捅傷,最後經送醫搶救後仍是不幸宣告不治,引發
社會嘩然。對此,稍早法官判決出爐,因「精神問題」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
就醫5年。
原文網址: 快訊/鐵路勇警李承翰遭刺亡!兇嫌因「精神問題」獲無罪 50萬交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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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30/1703412.htm#ixzz6L3qic8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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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 編輯: alexamm (1.175.130.161 臺灣), 04/30/2020 11:01:41
作者:
blueme (浩羊)
2020-04-30 11:01:00扯到爆....可以立法院的趕快動起來嗎?還有多少人要受傷害嘉義年輕警察的損失....
作者: BillyHong (Billy) 2020-04-30 11:14:00
唉...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20-04-30 11:19:00還真是免死金牌呢,判無期都算便宜這個兇手了,結果無罪。就醫五年,然後呢?再殺人的話是不是又可以用思覺失調再無罪一次?至少把他終身監禁讓他無法再害人都做不到,台灣司法真的好棒啊。 zzz
作者:
tatata (tt)
2020-04-30 11:22:00無罪是哪一條罪?
殺牙醫的說精神有問題判無期這個就無罪刑法第19條可參考
而無期徒刑之前聽說過反而對犯人比較痛苦因為終身他的自由,台灣的死刑還能打麻醉再槍斃。
作者:
GAGA1 (嘎嘎)
2020-04-30 11:40:00鬼島司法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0-04-30 11:41:00這樣都能無罪...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20-04-30 11:59:00那天聽到一個法官親口說出:精神病患是社會共業,本來就是這個社會要共同承擔…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作者: wut1t1 (christine) 2020-04-30 12:02:00
跟小燈泡案一樣,與精神鑑定有關,這是法官判決前參考的重要依據,這也是尊重鑑定人的專業,不可能單純認為被告很可惡就判極刑的,不過本案應該還會上訴,先別太早定論
作者:
c10016338 (cwtyeahyeah)
2020-04-30 12:58:00…無言
作者:
GAGA1 (嘎嘎)
2020-04-30 13:03:00問題是無期 浪費社會成本 死刑+器捐 才是最好的
作者:
Star (☆猩猩吃我心)
2020-04-30 14:52:00法官到底發生什麼事
以後只要有精神病診斷證明就可以隨便殺人沒事,大家都去裝病好了
作者:
qama (G.M.T.)
2020-04-30 15:01:00"是系統、制度和安全網的問題。犯罪是可以預防的,只要(略五萬字"
那請問警察的死誰要負責?他被殺掉是全社會的責任?因為那種垃圾的病是大家逼出來的?司法萬歲 好棒棒沒有強制進精神病院 只是強制就醫???老實說 有些警察越來越消極也是被法官逼的啦!警察:我捨命衝鋒 你他嗎的法官扯後腿
作者:
kadolong (kadolong)
2020-04-30 15:59:00說個笑話 政府要 司法改革
之後會不會出現uberkiller?反正有精神病就是無罪感覺很有賺頭
法官依法條判 判斷依據交由專業醫師鑑定 真正該檢討的是哪個環節?
作者: steverxxx (膝蓋骨外移) 2020-04-30 17:44:00
唉偵查中如果有送精神鑑定可能狀況又會不一樣了...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20-04-30 18:19:00當時未看先猜韓ㄈ北上...
作者:
balkans (天涼的時候)
2020-04-30 19:10:00法官跟醫生都好專業好棒棒喔
作者:
yu1314 (yu1314)
2020-04-30 19:17:00不是啊 有精神病所以才需要被處理掉吧太扯了不能接嗽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20-04-30 20:07:00等他出來,各位住嘉義的自求多福
作者:
mofox (foxx)
2020-04-30 20:24:00尊重專業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20-04-30 21:51:00這是變相鼓勵嗎? 還是說給要犯法的免死條款?醫生是說看資料判定~法官說是看精神診斷判刑.但是「人」才是重點~不是資料...專業也要看各種狀況綜合判斷,且「持續」...之後又忘了看病~下一個是誰被捅?
甩鍋大絕招:你我都推了一把法官被捅死 才會判死刑吧?
我可以相信法官跟醫師的判定專業,但這樣問題就出在法律了。是現在的法律讓兇手可以無罪,只要不痛不癢的強制就醫五年。而不是高危險的病人要強制定期追蹤,甚至住院,精神病犯人不用強制住院或死刑(我個人覺得結紮褫奪人權,做為無任何權利的奴隸判賠給家屬更能充分利用資源),是法律問題。這要怪我們花大筆稅金養的立委太廢,應該盡速修法補漏洞。
作者: wumanman 2020-04-30 23:56:00
有50萬交保 沒錢沒票 可憐哪更正:買票
作者:
likebj (嗜咬)
2020-05-01 01:38:00幹 枉死了
作者: LimboWings (靈薄翼) 2020-05-01 10:27:00
看到這判決氣到不知該說什麼…精神病不單是免死金牌還可以是無罪金牌耶蒸蚌
看到言論想到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如果有研究法律就大概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判決,而精神疾病是還要另外研究犯罪學之類不是幫殺人犯講話而是法律是這樣,除非另外的修法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0-05-01 22:29:00現在有判決了 可以去看 法院審了很久 才下無罪結論
作者:
bra6617 (小Q)
2020-05-03 14:49:00院長應該要下台負責嘉義人民對於司法公正性已經產生質疑
殺人者無罪真的感覺不到正義,完全執政快點修法好嗎?不是說好要轉型正義嗎?
作者: wut1t1 (christine) 2020-05-04 09:21:00
一堆人到底有沒有看過判決書啊,現在閱讀障礙這麼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