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長任內涉洩密 陳明文判刑6月定讞
最新更新:2018/12/13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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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明文被控在嘉義縣長任內涉洩密,二審時被依洩密罪判刑6月,最高
法院1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3日電)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明文被控在嘉義縣長任內,將污水
下水道工程底價洩漏給偉盟工業董事長賴文正,二審時被依洩密罪判刑6月,最高法院今
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可易科罰金。
陳明文被控於民國96年在嘉義縣長任內,涉嫌洩漏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底標新台幣6億540
0萬元給當時的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賴文正,偉盟公司以低於底標20萬元的6億53
80萬元得標。
嘉義地檢署認定陳明文涉嫌圖利廠商,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明文。
陳明文一審獲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去年9月以洩密罪改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陳明文上訴,全案定讞。(編輯:陳俊碩)1071213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2130218.aspx
繳個18萬新台幣就解決,圖利廠商的刑度真的好低,至於得標廠商負責人沒被起訴或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