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記] 網路交友揪團警世文! 嘉義限定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11:55:20
==綠豆的日記 紀錄的回憶==
各位綠豆~
我想分享一件事,關於網路或群組交友揪團...
無論男女請各位多保護自己!
事件:
近日處理了件網路交友(此人仍活躍於嘉義各群組及網路)問題
約莫32歲非嘉義人,來嘉義工作,
有用交友軟體及群組揪團活動...所有網路平台及群組都是假名,
至警局採證才發現都是假名(也一有風聲就關閉臉書及各種通訊)
希望大家揪團或出遊或交友 至少要有對方的照片或手機
出事上警局才有辦法找出事主!(至少有照片警方可以用國人照片庫比對)
請大家學習保護自己!
提醒一 line通話記錄遇到怪怪的偶爾記得截取個畫面 (不然對方刪line就沒了)
提醒二 交友出遊或定期揪團運動或活動 記得要留對方照片或是手機...
今天心情:
沒有八卦 不會爆料 只是單純請大家多保護自己
作者: Rapacious (八分音)   2018-05-26 01:42:00
最近也很多群組在招生 確實要多加注意
作者: typcon (歐巴大叔)   2018-05-25 12:00:00
感謝好心提醒 不能把對方假名公布嗎?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12:03:00
沒辦法
作者: Blackolder (老黑)   2018-05-25 12:11:00
小護士就是要推!謝謝提醒
作者: yamie0204   2018-05-25 12:13:00
推一個
作者: goodblack3 (有家的小孩)   2018-05-25 12:44:00
作者: qi3qi3 ( 少,但是更好)   2018-05-25 12:59:00
發生什麼事情需要採證? 金錢糾紛?
作者: surreallin (小叮噹X小叮噹)   2018-05-25 13:01:00
不熟的朋友都要小心了 更何況素未謀面的網友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2018-05-25 13:07:00
出什麼事沒講很難帶入啊
作者: qmomoyaya (momo)   2018-05-25 13:37:00
所以到底是什麼事?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13:42:00
我非當事人,未經同意不便透露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8-05-25 13:49:00
好,我會小心的
作者: HONDA1023 (小巴)   2018-05-25 13:50:00
化個名,修改一下內容也可以,這樣什麼都沒說也根本無從防範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14:03:00
不是有說網路交友出門記得留對方電話或照片
作者: sealezra (seal)   2018-05-25 14:09:00
感覺不是金錢糾紛...網路交友真的要有警戒心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14:09:00
今天無論男女,約出門運動或約會或...留個電話很難嗎?假設被騷擾、騙錢、性侵,想報案都找不到兇手我只是針對近日真實事件對大家善意提醒請大家多多注意自己及身旁朋友安全
作者: sealezra (seal)   2018-05-25 14:17:00
犯人是預謀犯案,有心算無心,現在電話還有王八卡可以用嗎?
作者: sogoso (^^)   2018-05-25 14:17:00
沒頭沒尾
作者: calvin999tw (阿凱)   2018-05-25 15:37:00
能詢問受害者是否願意由版主打出事件內容嗎? 可以用假名或改一些時間地點以免暴露太多內容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15:39:00
警方說要等事件告ㄧ段落才能公布,不好意思噢!
作者: brights30 (鄭旭閎)   2018-05-25 15:54:00
台中人?姓葉?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18-05-25 16:57:00
自介圖片全假的是要怎公布(?)話說有line監聽的八卦嗎?
作者: btmjaja (光)   2018-05-25 17:01:00
到底什麼事阿 金錢糾紛還是性侵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8-05-25 17:02:00
想像力限制了我們的犯罪能力!!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17:56:00
Line通話紀錄申請調約要以萬計費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8-05-25 18:24:00
網路交友陷阱多,請大家多多至少要懂得保護自己。
作者: Bulls23 (Jordan23)   2018-05-25 20:31:00
看謀 但是真的要保護自己
作者: thebestEGG (我好痛....)   2018-05-25 20:47:00
網路使用假名沒什麼不可吧
作者: thumbe70367 (..)   2018-05-25 21:00:00
我以為跟網友出遊要多加注意是常識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5 21:29:00
我最近了解很多人交友真的只有對方的line連fb名字都假的,只要刪除,就完全找不到
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18-05-25 22:47:00
不會是嘉榮那件事吧
作者: willism (hpc5)   2018-05-26 19:25:00
是否留假名,絕非問題重點,就像你在社會上的本名也不叫FR306040!又不是公眾人物,不需要透露過多個人資訊在網路,不留真實資料,合於社會人情。問題是在人與人的交際中,如果涉及金錢或是情感方面,自然需要有更深的認識才放心,“你是否輕忽這塊,才是災難會不會發生的關鍵”! 金錢往來,要有財力證明和單據;感情交往,背景多少也得了解。如果都不管,那就是在賭人性本善,希望你能賭贏~https://youtu.be/HhEYemNatUQApp內含搭車定位+即時報案。此外,我是覺得辣椒噴霧也應該時時攜帶最後,其實我覺得這篇連“發生什麼都沒講”,根本起不了任何預防作用...就跟大人常說,海邊很危險不要去,不要去!那“為啥危險卻隻字不提”,結果每年夏天海邊,照樣一堆人遇難...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6 20:18:00
有道理!
作者: edith5948 (ieojflsa)   2018-05-27 08:52:00
推版主好意提醒大家
作者: lukia741022 (哞寶)   2018-05-27 21:11:00
所以交友先看身份證打對方手機號碼問題是誰理你???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7 22:00:00
如果單獨出門,留手機不為過吧
作者: lukia741022 (哞寶)   2018-05-27 23:30:00
跟不熟的單獨出門 ?! 這邏輯?!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5-28 09:17:00
群組揪團、網路交友就是這樣,不然怎麼常出事
作者: s2061222 (雲兒)   2018-05-28 21:32:00
群組揪團很少單獨約的吧...而且就算單獨,都是在公共場合,是能有什麼大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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