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記] 關於昨日的動物救援一點心得

作者: kidd168 (銀色幸運草)   2017-05-05 20:05:47
關於本人昨日在嘉義版上所發表疑問
19:50 發現小貓於近三層樓的樹上,目測不到6個月。
20:20 致電消防局詢問是否有處理動物救援的業務,該員表示此業務有受理;
但希望再觀察一陣子,若時間較久可再與之聯繫。
21:20 原PO聽取網友意見後直接撥打1999市民專線請專員協助尋找負責此業務
的機關團體〈感覺幼貓已經開始有乏力的感覺〉。
21:40 接到負責單位來電〈依然是消防局〉,詢問相關的問題後表示可以前來查
看協助。
21:55 兩位消防員前來查詢後發現公園內車輛無法進來,而隨身配備也無法進行
救援,只好放棄〈還是謝謝兩位的到來〉。
今天看了許多網友的意見後,我個人做了點功課:
1. 撥打1999市民專線與該位服務人員詢問相關的問題,該員表示目前由於嘉義市的
公務機關還沒有與其他縣市一樣有專職單位,所以若是捕捉流浪動物可找環保局
;而動物救援的部分依然是由消防局處理。
PS:目前五都與苗栗縣都已置專門的單位〈苗栗縣夜間還是由消防局處理〉。
2. 詢問環保局的處理單位,環保局表示有協助抓流浪狗;但貓的部分不抓,而救援
動物的部分則不在業務範圍。
3. 聯繫涂醒哲市長的FB即時通訊與之詢問,該專頁表示目前嘉義市動物救援的部分已
經開始規劃由『建設處農牧科』進行專職處理,但目前的部分還是消防局的業務範
圍,之後若是規劃完成會另外進行公告。
以上為今日與嘉義市政府各處機關詢問後的結果,我想說嘉義市目前的規劃與五都的環
境不同,在業務職責上並沒有那麼明確的分工;請各位批評的網友先了解嘉義市目前的
權責分析好嗎?
今天下班後看了一下網友的回文讓我感到有點訝異,網友們居然不是討論如何救援動物
或是提出解救辦法而是單純的噓文且沒有提出較為有效的方案。而且在下是請市民專線
協助該業務的主管機關進而由消防局協助的難道我要告訴他們是消防局的話就不要救援
嗎?
根據昨日網友的批評還是感謝指正,但有幾位的回文已讓我感受到有辱罵的感覺還請各
位能夠理性的討論,我不懂我已經詢問過政府機關請了最適合處理業務的單位來處理,
還是被噓的那麼慘,那請各位大大告訴我我該找哪個單位?而且該單位不會推給消防局。
以上,謝謝各位。
作者: QQdragon   2017-05-05 20:33:00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5-05 20:48:00
你為什麼覺得貓很怕高 需要人類救咧??我曾經親眼見過我家阿喵從一樓飛撲到地面獵殺鴿子殺很大 瞬間就叼走 連我要救援鴿子都來不及最後在樓梯間發現一堆鴿子毛 和不想吃乾飼料的貓
作者: wwowoww (尷尬人)   2017-05-05 20:51:00
幫原poQQ,網路上就是一堆人愛出張嘴,但卻一點實質上的幫助都無法提供,所以就別在意了!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5-05 20:52:00
牠有本事爬上去 一定有本事爬下來 何必煩惱成這樣咧
作者: wwowoww (尷尬人)   2017-05-05 20:54:00
樓上,1樓就不用說嘴了,請你家阿喵從3樓跳下再說。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5-05 20:55:00
很遺憾 我家阿喵已經離世了 兩三層樓對貓沒問題啦!!W大真的有養過貓嗎?? 野貓超強的耶 ..
作者: s202655 (熱糕輪)   2017-05-05 20:56:00
補推回來,原po抱歉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5-05 21:01:00
如果這業務還沒有專責機關,要救援動物請身體力行,如果沒辦法請找民間救援動物團體,如果真的都辦法那就請放生,消防隊本來專業是打火和救護,難道救貓比打火和救護還重要?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7-05-05 21:04:00
貓有本事爬到樹上,不見得有本事爬下來我的貓就曾有過二次爬到樹上下不來,我自己搭梯救下來的對了,我的貓也是放養在農舍,當野貓在養
作者: Bulls23 (Jordan23)   2017-05-05 21:11:00
sunbox1019你家貓等於別隻貓嗎?郭台銘有錢你等於他嗎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5-05 21:15:00
哈哈哈~ 我不是郭台銘也不是貓 你們慢聊喔! XD~
作者: pennyh525   2017-05-05 21:21:00
推原po熱心,愛心做整套
作者: futsukayoi (二日酔い)   2017-05-05 21:22:00
有種"超商店員已經很忙了 不要再去買珍奶增加困擾 可以去飲料店買" 啊人家目前就是有這項業務啊 救火跟動物救援是同時發生嗎 同時間有衝突的話 當他們都不會判斷緊急優先調配嗎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5-05 21:28:00
在救援動物途中改去支援救火或救護,還是在消防隊內待命,接到任務直接出門比較快?差幾分鐘就是人命關天,不是說救援動物不重要,而是兩權相害取其輕!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1:37:00
你知道消防局本來就沒規定救援貓狗嗎?那何來修法規定不做,會產生這問題就是有你這種認為119萬解才會這樣,事實不管1999推給誰,但是打119就是你問題,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5-05 21:38:00
另外版大,該項業務你也說過有要轉交他單位專責處理了,我也不需再找民意機關反應,我的意思是在轉交業務途中這空窗期,如有動物需要救援,就我上述所說1.自己來、2.找動物救援團體、3.放生。你找公家機關處理一定是推給消防隊,請問你真的有自己嘗試過救援嗎?有找過動物救援團體?還是打公家機關電話最快?最方便?最省事?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17-05-05 21:41:00
假如有個阿嬤倒在路上失去意識需要CPR,你會選擇做CPR,還是只叫救護車什麼都不做?公家機關效率又超差,坐著輪椅腦傷殘,一個接一個審核蓋章,可能小貓都不知道死到哪去了
作者: kaifrankwind (大師兄)   2017-05-05 21:51:00
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樣在乎貓
作者: futsukayoi (二日酔い)   2017-05-05 21:54:00
動物救援需要整隊出動?出個1~2人就會影響救火勤務?
作者: Gusteau (古斯特)   2017-05-05 21:56:00
印象中蛇可以找兩爬社 貓狗有其它團體可以支援嗎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1:57:00
所以我只問為什麼先打119,因為你直覺就是119負責,可是在正常的服務項目中並無這條,關於動物部分,只有會危害人生命安全才是119負責業務。這部份可以請Google大神幫你,事實上你可以先打1999然後1999推給誰?是1999問題,但是你先打119就是妳問題了
作者: futsukayoi (二日酔い)   2017-05-05 21:58:00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5-05 22:02:00
回f大,兩個人就可以多一台救護或消防車了,現在消防人員根本不夠,調鄰近分隊前來支援是時常有的,如果鄰近分隊又出勤,又不知道拖到多少時間了,難道不會影響勤務正常執行?
作者: futsukayoi (二日酔い)   2017-05-05 22:07:00
z大 我理解 只是就目前現況 動物救援在嘉義市就是屬消防局業務呀 那為什麼不能合理使用這項服務 實在沒必要責怪原po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5-05 22:07:00
真的忍不住想噓了,難道我講的還不夠清楚?按照現行業務分配,動物救援逼不得已歸屬在消防隊,但動物救援根本不是消防隊"該有的"業務,『救人比救動物還重要』,這段話夠直白了?
作者: Bulls23 (Jordan23)   2017-05-05 22:07:00
….....………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2:10:00
http://i.imgur.com/zIw6p1v.jpg這是嘉義消防業務網頁,可是我點進去,沒看到貓狗救援,消防局官網總不可能騙我吧?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5-05 22:10:00
不好意思,天氣熱火氣比較大,講話有比較衝,請多多見諒!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2:11:00
你覺得記者報導可靠還是消防局自己官網可靠呢?對了項目我點進去也是沒有
作者: futsukayoi (二日酔い)   2017-05-05 22:13:00
那逼不得已是誰造成的?原po合理使用是又怎了?還是小傷故意叫救護車當計程車接送?消防局就是說他們有此業務啊 又不是說沒有還要硬盧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2:14:00
可以做不等於必須做,而現在人都把可以做當作必須做。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7-05-05 22:14:00
消防局會捕蛇啦 本來就不救貓 給方便當隨便也不意外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2:15:00
所以我誠心的問樓上便利商店有賣珍奶你會去買嗎?
作者: futsukayoi (二日酔い)   2017-05-05 22:23:00
其實抓蜂捕蛇是屬農政單位哦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5-05 22:24:00
用警察類比消防員,我看到這邏輯我就知道不需要再跟樓主談下去了,感謝批評指教!
作者: futsukayoi (二日酔い)   2017-05-05 22:24:00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2:24:00
可是孩子遺失物品是硬性規定警察要處理,但是貓狗救援並沒有,消防局只是可以做並沒有硬性規定要處理,然後你還是沒說為什麼想到要先打119?比較方便嗎?
作者: Gusteau (古斯特)   2017-05-05 22:25:00
大概是這樣…第一,消防單位主管的是救人業務,跟動物有關的大概是動物有傷人危險的才在合理業務範疇,例如捕蜂及捉蛇(但這個部分也快回歸到農政單位了)。第二,動物救援的部分又以動物受困有立即危險的情況找消防單位比較合理,例如犬隻誤闖狹小防火巷卡住出不來…至於貓爬上樹在那喵喵叫,確實很難認定。第三,現況就是這個業務沒有哪個機關是專業,最後只好推往消防單位,所以也確實是消防業務的一部分。不過如有民間團體有這方面的服務,可以優先洽詢民間團體,也就可以避免萬一影響常規消防業務執行的疑慮
作者: necter (talisman)   2017-05-05 22:26:00
但是消防員不是說他們有受理嗎?我也遇過跟原PO類似的事情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7-05-05 22:27:00
所以上面你點嘉義消防局的官網上面有沒有規定貓狗要救援?
作者: necter (talisman)   2017-05-05 22:27:00
消防員也請原PO觀察狀況,他們也會評估是否影響自身勤務吧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7-05-05 22:33:00
原po不用回覆啦… 有些人嘴上能力都比較強
作者: necter (talisman)   2017-05-05 22:36:00
請問貓咪最後有下來嗎?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7-05-05 22:39:00
#1K1LJQgq (cat) 順便請問一下 農委會修法了沒啊~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7-05-05 22:42:00
分享甘地名言「衡量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要看他們對待動物的態度」
作者: neal1028 (起床笨)   2017-05-05 23:18:00
補充一下,目前補蜂捉蛇的部分,目前嘉義市政府建設處正在招募有意參與捕蜂捉蛇之義消,初步預估是論件計酬
作者: scamilla (好久不見)   2017-05-05 23:24:00
這到底有什麼好吵的?
作者: STARKUO (億載金城武)   2017-05-05 23:34:00
感覺原PO很有心,推
作者: chilily (mandy)   2017-05-05 23:58:00
原po明明問了消防局說有受理,某樓卻一直跳針說網頁沒有,而且原po後來也詢問過其他單位了,在不了解業務權責的情況下,先打給消防局有什麼錯,消防員比較專業會評估狀況,良性的討論,好好給建議提供民間救援團體資料,不是比責怪原po好嗎!
作者: a0979530270 (山哥乃在下我)   2017-05-05 23:59:00
推原PO不要理酸民
作者: ChriQee (QeeL)   2017-05-06 00:07:00
推原PO
作者: marmian   2017-05-06 00:34:00
所以某樓就是認為原Po打去問都是說謊騙人就是了!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7-05-06 00:35:00
人也有本事去爬山,結果常常下不來(茶) 上得去就下得來是什麼鬼邏輯
作者: suka (舒卡)   2017-05-06 00:43:00
某樓不知一直在跳針啥?原PO是不清楚業務權責打去消防局問,又不是強硬要求消防局至現場處理
作者: justiliber (嶟巖)   2017-05-06 00:49:00
推原po熱心酸民不用理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5-06 01:52:00
所以結論是 當你在Ptt和別人爭論的時候 貓咪自己跳下來 漫步離開!你要相信貓呀!
作者: asparagus (蘆筍伯)   2017-05-06 03:00:00
推原po也推消防局;噓不看內文的酸民
作者: yash (蚜煦)   2017-05-06 04:10:00
推原po
作者: thumbe70367 (..)   2017-05-06 06:54:00
所以貓救下來了嗎?消防員說不用理能自行脫困,結果妳說得準還是專業救援判斷的準?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17-05-06 08:39:00
所以說原po日行一善不必ptt發廢文讓大家知道
作者: pennyh525   2017-05-06 09:15:00
原po是發文要找出解決的辦法 這樣也要戰
作者: jeross (資深廢柴傑洛士)   2017-05-06 11:34:00
動物因生存本能而發展的器官,不能以人類的觀點來看。人直接從2~3樓跳下,一定受傷,以此投射貓也會這樣。但貓腳掌肉墊,除了是奴才的療鬱品外,也是貓的緩衝墊。隨便google都可以找到貓跳下沒事的舊聞,或貓垂直躍下可承受高度。2~3樓對貓不是大挑戰,何況有樹皮緩衝也能靠爪子爬下。因為看到是幼貓,有此反應也不能說錯,要是成貓可能才噓爆。但幼貓應該無法爬樹(至少我以前家幾隻都只在抓樹根看樹上娘叫),或許是被拎上拎下。另一點,既然原po認為消防局能處理動物救援而請他們處理,但當消防局以經驗告知時又在傻眼,到底是不相信還是任性?原po既然知道要怎麼處理,那不妨也詢問動物專家,貓可承受垂直跳下高度為何?算是補充知識,才不會想做好事又不得人疼,還要擔心貓。
作者: millennial (早起的蟲兒)   2017-05-06 14:10:00
嘛 就讓人好好發揮一下都市人的愛心嘛大家都有繳稅 叫那些公僕來救救小貓是合情合理的消防兩個字本意是啥?創立這個組織是要幹嘛的?有愛心不會自己去找梯子去救 還上PTT嘴咧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7-05-06 14:57:00
浪費消防資源 消防隊不是設來滿足小朋友的愛心的好嗎
作者: acetylation (so far so good)   2017-05-06 18:06:00
幫嘉義的消防QQ
作者: alexamm (123)   2017-05-06 18:13:00
原PO太溫柔囉 這其實是種天澤 上面的人不是冷血 只是怕消防人員太累 感覺溫腥....(菸....
作者: kevingareet (..)   2017-05-06 19:26:00
請不要浪費消防資源 謝謝
作者: wagotow (^^)   2017-05-06 21:04:00
拜拜不要浪費消防資源,他們第一次已經委婉拒絕你了,但最後你又再次找上他們,若再拒絕你,到時候就算貓最後沒事,你在網路po個報怨文,到時候可能又有人要被懲處。小貓跑在樹上or躲在小洞裡,我都救過,在樹上要救的方法有很多,找幾個人,看要拿梯子上去救or在下拉個懸空的網子(舖個厚墊子也行),再拿竹杆(有些樹種用搖的也行),貓下來一溜煙就不見了。如果你說找不到工具跟人,上網po個徵人跟工具的救援文,我相信很多鄉民會幫你的(頂花多幾杯飲料)。這種事不應該覺得那個機關要出來處理,因為你有心ㄧ定可以解決,只是你把心都拿去打電話跟找處理的單位了!
作者: yuhurefu (鍛えてる!)   2017-05-07 00:01:00
目前權責單位就是掛消防局啊...希望專職單位趕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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