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嘉義唸書也快一年了,
雖然慢慢習慣嘉義的交通狀況,
也理解了機車優先道=汽車免費停車格=尖峰時段汽車超車道
騎車時很危險要一直閃,礙於沒有行車記錄器又不方便檢舉。
但最近遇到數次,我把機車停在機車格,要移車時卻被停在優先道的汽車卡死...
按喇叭後看到疑似車主在旁邊買吃的,一臉不屑看我,一個衝動(不良示範,可能遇到瘋
子造成自身安全疑慮)我拿出手機對這那台車前後各拍一張清晰照片,
上傳到嘉義市警局的檢舉網頁,
數日後收到的回覆確是:
「敬啟者您好:
有關您所檢舉之案件,本分局將派員查證後如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
細則第20條規定,即予以舉發,感謝您對本市交通的關心,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這不是有回跟沒回一樣嗎...
難道真的沒有任何保護自己權益的方法嗎?
更新:
感覺有點變討拍文,我真的不是討拍
上一次遇到類似狀況打電話報警半小時後也沒警察來
我是真心想問
難道遇到這種狀況,汽車吃飯半小時,機車就要苦等半小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