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教懂法律的高手(有關網拍糾紛)

作者: pn   2014-09-13 12:57:00
關於評價的公然侮辱或是恐嚇的部分前面很多鄉親都有提到我就不說了,
就於買方的立場,當他得標本當就是依照賣場的標價進行出售,這也是平台的立場
雖然大家都規避手續費,但是你確實是違反平台規範的,
當他下標的時候就代表這個契約已經成立,並且她如果已經付款,這筆交易是無法移除的
另外你在文章中有提到
: 可是我有在商品描述中用紅色粗字體註明該票劵是以原票價6xxx+手續費+掛號費出售
^^^^^
請問一下手續費是甚麼樣的手續費?如果任意加價有可能會被以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
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之罰鍰。」
現在抓滿嚴格的,還請原PO要小心喔
我的建議是 你可以以和善的語氣與買方溝通,
雖然你的賣場有瑕疵的地方,但他公開個人隱私並也侮辱恐嚇也有不對之處
是否可以雙方各退一步
※ 引述《smallville08 (Denzel)》之銘言:
: 發問前,記得先按 z 到精華區查詢相關問題,或是按 / 搜尋板上文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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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allville08 (Denzel)   2014-09-13 13:12:00
手續費是指當初去超商取貨,原本的30元手續費,不是我本人多收的部分
作者: ctra (流風)   2014-09-14 00:36:00
qn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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