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sdan (六弦琴魔≠布袋戲)
2014-09-02 11:17:40 這篇原本是在其他隱板,寫給 KDDKDD 看的一篇文,
而且嘉義板上關於買賣文的「爭議」仍舊不斷,所以也再回覆一次在這裡。
我自己的立場,也是反對「常態性使用 BBS 作為營利用途」這件事,
有些曾與我共事、相處過、或認識我的人(無論現實生活或網路)都可以證明。
但是,反對 BBS 被用作營利的立場,
並不代表我支持現任板主的立場與管理上的作法。
PS:以下原文內容,因為沒有「不能公開」的敘述,所以我一字未改。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9-02 11:39:00這篇值得推 寫得很好又客觀 ...
作者:
Bluesdan (六弦琴魔≠布袋戲)
2014-09-02 11:49:00板務、組務、站務,或各部門站務討論專用的隱藏看板。這些隱板內的文章全部都不得外流,也不得拿來公開討論;但這篇沒有不能公開的內容、也與嘉義板有關,
作者:
a1013 (希望)
2014-09-02 11:51:00說得好 希望版主有聽進去?
作者:
Bluesdan (六弦琴魔≠布袋戲)
2014-09-02 11:52:00而且我是「文章作者」,所以就不在此限。
作者:
cypoint (幼稚鬼)
2014-09-02 12:05:00推
作者:
KQJTen ( )
2014-09-02 12:27:00推一個,請板主參考其他地區板,也都有開放買賣文
作者:
pase139 ( )
2014-09-02 12:28:00這篇不錯。
作者:
oldcoco (è€æ‘³æ‘³)
2014-09-02 13:20:00六弦好會畫重點喔,版上胡攪蠻纏顧左右言他的人多了去...
作者:
wtchao (一條長圍巾)
2014-09-02 13:22:00其實還是提醒一下,"文章全部都不得外流...",基本上您就不該貼上來,而是該自己打一篇才對。
作者: er8955383 (果果) 2014-09-02 13:30:00
「沒有不可外流的敘述」
作者:
archi (橘色51號)
2014-09-02 13:50:00很清楚明瞭,希望還有火氣的板友看得進這篇。
那請問反板主的態度呢? 有哪個人不是用酸的請問一下 可以的話可以也寫一篇給板友的嗎?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9-02 15:02:00樓上怎不自己寫呢?還是你要付他稿費
作者: orayo ( ) 2014-09-02 15:22:00
內容沒看純推 wfc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條西人牙膏)
2014-09-02 16:13:00推!推 r2301452: 那請問反板主的態度呢? 有哪個人不是用酸的小心引戰水桶啊~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