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了一家食品廠面試(家樂福旁嘉義縣農會旁的路進去)
一進去面試的老板娘(??)問我要作正職的嗎
她說正職就是我們現場的食品包裝作業員
每天8:00-18:00
薪水就是17xxx元+2000元的什麼碗糕??
其實我聽到17xxx元我的小腦袋就當機了
但還是勉強的問她說:那請問你們休假天數是幾天
她居然說:我們休4天喔
我們休4天喔
然後公司有供餐
接下來說我們公司有時需要加班,問我可不可以
而公司加班費每小時100元...100元
聽到這邊,我重整了一下我的小腦袋
問了她:大約20000元月休4天這樣嗎?
於是我就面有難色跟她說,薪水好像有點低,拿回履歷就匆匆離開那奇妙的食品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