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入] 有關注音文

作者: hirokofan (笠原弘子 命!)   2014-08-10 12:48:12
先說結論啦,「注音文」的危害已經是上古時代的事情,現在注音文基本上已經消失,
個人認為相關規定應可考慮廢止
老頭我當年也在巴哈姆特戰過注音文,不過呢....大概十年以上沒看過當年的注音文了
要戰的話第一個就是要確實定義,實際上會被認為是注音文,要砍文、水桶的,我稱之
為斷頭注音文。
注音符號可分為聲母(ㄅㄆㄇㄈ....)、韻母(ㄚㄛㄜㄝ....)和聲符( ˊˇˋ˙)
三種,一個字要用上面這三種符號結合標示(最少需要一個韻母),在電腦的注音輸入
法是要按2~4個鍵來完成一個字的拼音,然後再透過人工或自動選字選出需要的字。
斷頭注音文是只輸入聲符和空白鍵,減少輸入時要按的按鍵及選字的時間,如
從前有個太監....下面沒有了
變成
從前有ㄍ太監....下面ㄇ有ㄌ
打字者為了節省按幾次按鍵造成其他人閱讀上的困難,在當時是被認為不好的,
因此稍微有些規模的正式版面大多都會禁止這種斷頭注音文的出現
這裡要注意,斷頭注音文的問題是在於妨礙閱讀,而不是注音符號本身,
因此注音文相關規定大多有作為標音說明等狀況的例外
但當年也有嚴格執行到有人打了個「一」但卻是注音符號的「ㄧ」結果被水桶的例子
若以妨礙閱讀的精神來看是嚴格了些
至於斷頭注音文的消失,在我認為不是因為這種規定被人嚴格執行的結果,
而是新注音輸入法的出現、普及與改良,使得電腦新手不再是只能用傳統注音輸入法
為了節省按幾次按鍵頻頻打出斷頭注音文,有的輸入法甚至是在只有打「ㄅ」的狀況下
自動選出「不」來防止注音文的出現
至於版上的注音文爭議並不是斷頭注音文,而是「寫做OOOO,讀做XXXX」這種狀況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出處是哪邊(聽說是銀魂?),不過很可能是從日本ACG過來的
像死亡筆記本的夜神月,寫做「月」讀做「Light」
(警視聽總監為啥會幫兒子取這種DQN?)
輕小說裡面也有一堆需要另外標示的異名,比如說魔法禁書目錄的「一方通行」
都要另外標「Accelerator」
總之這種「寫做OOOO,讀做XXXX」現在在台灣的用法大多是表面話/真心話
比如說朱自清的背影的
「唉,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了。」
現在寫在PTT就會變成
「唉,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ㄅㄞˊ)明(ㄌㄢˋ)了。」
寫在輕小說則是
ㄅㄞˊ ㄌㄢˋ
「唉,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 聰 明 了。」
對於閱讀妨礙傷害最低的寫法可能是
白爛
「唉,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了。」
當然這種寫法會有一定程度的閱讀妨礙
1.排版上很難處理,我這裡用暗色、半形括號降低問題,但推文沒辦法改色
2.注音符號不像日文的片假名 /平假名能當作正式文字使用
3.日文原本就有為漢字標音的系統,台灣這邊除了ACG和網路,其他地方很少這樣玩
4.有的輸入法需要設定才能輸出ˊˇˋ˙,可能有的輸入法無法輸出而必須使用
其他符號如/ V \ . 代替
但是這是為了製造口是心非的反差效果而產生的副作用,使用者原本就是為了在
某種程度隱藏 /高調真心話,不應當因為注音符號出現而視為注音文
不過這手法使用上也該節制,如果背影整篇都是太聰明,那大家就只會記得胖子了....
以妨礙閱讀的觀點來看,有很多東西都會製造程度不一的問題,像前面我寫了DQN
這東西不知道的人就是不知道;還有錯字、誤植、舉燭等天外飛來一筆的東西
對於閱讀上的傷害可能更高於用注音標示清楚的真心話
....古代還有些版面有錯字超過幾個要砍文的規定,這樣根本是要操死版主啊XD
除了妨礙閱讀,斷頭注音文還有一種用途,我們可以將它視為是一種印記
過去會發斷頭注音文的人推測起來同時具有這兩種特質
1.打字慢
2.處事不嚴謹
會用斷頭注音文自然是因為打字慢而要用偷吃步,但如果對自己有些要求的人
是不會這樣隨意就把注音打出去,除非他真的認為這是正常的,或是不這樣子
就沒人會回應。因此一個使用者會用斷頭注音文,他發出的文章有問題的機會
自然就高了
然後在辨識上,注音符號比錯字更容易檢查出來,如果你的PCMAN的字體是細明體
注音符號會用標楷體顯示,這時一篇文章有多少注音符號一看就能看出來
因此這會是一個很有效率的辨識方式
但是辨識出來的是否就是不合格的文章其實是需要探討的,雖說我已經條件反射
看到斷頭注音文就會直接認定那一定是廢文,但時空背景已經不一樣了,若現在
注音符號是要花功夫才能打出來的,那舊有的經驗就不能適用
總之結論就是現在已經沒注音文了,相關規定應該可以考慮廢止以符合現在的生態,
等到斷頭注音文真的冒出一堆再說吧....
作者: fannygirl (Fanny)   2014-08-10 12:49:00
這篇會算是犯規嗎? >"<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靜)   2014-08-10 12:50:00
「從前有ㄍ太監....下面ㄇ有ㄌ」一般執行的注音文是這種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10 12:50:00
推專業,好詳細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4-08-10 12:51:00
很理性的學術討論 (雙手腳同給拇指)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10 12:52:00
好文~
作者: ash690 (羅馬...是敗家造成的)   2014-08-10 12:58:00
推專業+理性討論
作者: q770219 (鴨子)   2014-08-10 13:00:00
專業給推XD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2014-08-10 13:00:00
專業給推
作者: deafmnlin (林罵罵)   2014-08-10 13:02:00
推專業
作者: byidsky (Mr.豬)   2014-08-10 13:03:00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10 13:09:00
推專業 警告+1
作者: a123987855 (Lick My)   2014-08-10 13:10:00
可以不要那麼專業嗎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4-08-10 13:25:00
你可以不要那麼專業嗎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8-10 13:33:00
推論點...部落格的刪除線也有類似口是心非功能,注音影響的是閱讀者,如果大家能接受是該考慮修改規定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08-10 13:45:00
最早流行的是寫成紳士唸成變態,是日本轉來的哏....另外,其實這個站的站名也是注音文...怕太太XD另外你說的這種是WEB跟網路遊戲時代的注音文,在網路發展初期的BBS上有時候會出現特定中文字無法顯示的情況,注音符號就成了一個替代方式這樣...
作者: love62469 (嫩寶)   2014-08-10 13:49:00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08-10 13:50:00
http://preview.tinyurl.com/q5w3knt 我錯了,最早是巨人之星、瀨戶的花嫁,但真的流行起來應該是紳士沒錯...http://preview.tinyurl.com/oxd7ea6 搞笑漫畫日和
作者: pigmouse (你!已經被我叮住)   2014-08-10 14:15:00
會篇會不會被水桶 讓我們看下去
作者: deepwild (沙士冰)   2014-08-10 14:22:00
超級專業推
作者: alexamm (123)   2014-08-10 14:24:00
這代表 版規中的注音文可以拿出來討論 時代進步
作者: luming (算起來也14個月了)   2014-08-10 14:26:00
ㄅㄋㄈㄓ ㄅㄖㄕㄎㄉㄉㄋㄕㄕ
作者: pase139 ( )   2014-08-10 15:22:00
專業
作者: millennial (早起的蟲兒)   2014-08-10 17:10:00
這種次文化,其實還滿困擾的耶…
作者: JJFROMCIA (四星)   2014-08-10 17:28:00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8-10 17:41:00
推專業.... 這才叫注音文吧...我看到co姨那所謂"注音文"被捅 第一時間是有點傻眼到...
作者: GIBBLUE2 (B L U E)   2014-08-10 17:52:00
同意
作者: Rolleight (Acht)   2014-08-10 19:12:00
推這篇!要桶注音文應該要分清楚狀況,不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作者: wind (決定封槍半年的貓)   2014-08-10 20:55:00
正在打一篇解釋注音文的文章,想發表時發現板上已經有了XDD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08-10 20:57:00
所以我說到底是禁注音符號還是禁注音文要講清楚...
作者: wind (決定封槍半年的貓)   2014-08-10 20:58:00
想說的幾乎一樣。上篇文章那用法與注音文給人造成困擾的要素完全不一樣!!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08-10 20:58:00
戰這個戰最兇的時候我也是站在認同管制的一邊,但是我沒印象說嚴格到連旁註標記都通殺的情況是常態...
作者: wind (決定封槍半年的貓)   2014-08-10 21:00:00
如果真的是禁注音符號那就太荒繆啦!!XDDDD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08-10 21:00:00
這樣搞那幾乎不能討論一個字或單字怎麼唸了...套JOKE跟笨板哏,你只要發問說IEKA怎麼唸就一堆人被警告水桶了...還是你想得到"IEKA就唸IEKA"這種笑話回應?
作者: wind (決定封槍半年的貓)   2014-08-10 21:03:00
簡單來說,需被管制的狀況是「使用者懶惰而使用注音」,與「多花心思使用注音增加文章樂趣」以及「單純使用注音表達(國字無對應者)--如,ㄉㄨㄞㄉㄨㄞ口感」最後的表現以最開始的初衷都是不一樣的啦!!不要妖魔化注音符號,用對地方它很好用的。 o_oa
作者: hirokofan (笠原弘子 命!)   2014-08-10 21:33:00
版主會那樣認定也是前人留下的規矩,這些規矩當年有效但是現在已經不適合了
作者: Rolleight (Acht)   2014-08-10 22:02:00
b大是講是IKEA嗎??哈哈~~~
作者: greenflying (flying)   2014-08-10 22:47:00
真的厲害又專業!重點是我學到了知識!必推!
作者: blueshin989 (蟑會滅)   2014-08-10 22:58:00
IEKA我不會唸欸 只會唸IKEA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08-10 23:08:00
IKEA!我昏頭了XD我看下次拿ASUS這種自己廣告唸法也好幾種來當例子好了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4-08-10 23:37:00
你太專業會被封殺噢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4-08-11 01:24:00
完全同意。並不是一篇文章內出現"注音",就定義成注音文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14-08-11 21:28:00
版主群:此篇略過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11 21:46:00
略過,+1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4-08-11 22:16:00
撤銷了耶...此篇建樹頗大^^b
作者: oldcoco (老摳摳)   2014-08-11 22:19:00
謝謝hirokofan(≧<>≦)
作者: pase139 ( )   2014-08-11 22:40:00
恭喜樓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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